儿子失踪十余年无音讯 法院为近6旬父亲争取保障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陈梓娴)儿子离家十余年杳无音讯,老人成了“事实孤寡”,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宣告儿子失踪。
今年59岁的谢某是浏阳市淳口镇谢家村人,曾育有一子,在2007年就不慎走失未归,已有10余年。如今,谢某只能靠给他人帮工维持生计,成了“事实孤寡”。尽管谢某目前还能维持家庭生计,但他已经59岁了,没有太多经济来源,全靠在周边给别人建房子帮工赚点生活费。随着年纪增大,谢某的生活越来越难以维继。于是,谢某前往镇政府请求帮助。从户籍来看,谢某的儿子今年30岁了,对谢某有法定赡养义务,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规定,谢某不能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随后,在镇政府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谢某等人一同来到浏阳法院,向法院寻求帮助。考虑到他的儿子早已失踪,晚年没有依靠。主审法官表示,如果能从法律层面认定其儿子失踪,他可以按月领取五保金,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谢某晚年的生活困难。无奈之下,谢某选择向法院申请宣告儿子失踪。
浏阳法院立案受理了该案后,立即在媒体上发出寻人公告。三个月公告期满,谢某的儿子仍下落不明,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下落不明已满2年,申请人谢某要求宣告儿子失踪,应予准许,遂依法宣告被申请人失踪。为了真正解决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在该判决生效后,浏阳法院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帮谢某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按照目前政策,在谢某年满60周岁后,每月能领取975元五保金,并享受相关特护政策。
“这类案件我还是第一次办理,但法律意义重大。”主审法官潘玲介绍,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是基于失踪人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生活影响,以及对失踪人员所留财产的处置。就本案而言,被申请人在尚未成年时就已失踪,名下并无可供处置的财产,但该案的判决,对于其父亲的晚年生活影响较大,如果不经过法律认定失踪,申请人谢某就无法享受五保待遇及其他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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