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贷款,长沙一司机被喷“辣椒水”强行扣车 法院判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曾晶晶)8年前,长沙望城的李先生在天津一机械公司那里买了两台泵车,却因为拖欠了部分车款,机械公司派人抢回了泵车,并向泵车司机喷了辣椒水。记者今日从望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该机械公司被判返还涉事泵车。
购买泵车无力支付贷款 车辆遭强行扣押
经查明,2012年,李先生与天津天朗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产品买卖合同,从该公司购买了型号46米和52米的两辆泵车,共计640万元。货款由李先生向银行贷款,天朗机械公司作为担保。2015年,李先生因资金紧张出现贷款逾期,经双方协商,李先生将46米泵车移交天朗机械公司,并约定2016年8月之前支付拖欠的款项,并取回泵车。
2016年7月14日,天朗机械公司以李先生的名义将46米泵车出售给了案外人王某某。李先生得知天朗机械公司将46米泵车出售给他人后,未再支付52米泵车的剩余车款34.5万元。2017年11月12日,天朗机械公司派人在长沙市望城区采取向泵车司机喷辣椒水的方式,强行将52米泵车扣押回公司。
被强行拖走泵车后,李先生向望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偿还车辆。
机械公司属过度自助行为 法院判令其返还车辆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天朗机械公司辩称,因为李先生逾期的行为,才导致作为担保方的公司被银行扣划了款项,向李先生追偿无果后,才采取了强制手段。
法官表示,天朗机械公司扣押泵车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引起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发生。这样的行为不合理也不合法,而李先生通过贷款,已经向天朗机械公司全额支付了货款,取得车辆所有权,天朗机械公司无权扣押车辆。望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天朗机械公司解除对原告李先生52米泵车的非法扣押,并返还该车辆。
天朗机械公司不服,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最终也被驳回了上诉请求。
法官表示,下个月施行的《民法典》1177条的规定,对自助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说明,在情况紧迫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采取但不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财产等一些合理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机械公司因为手段不合法、超过合理限度,侵犯了李先生的财产所有权,还可能威胁公用安全,构成刑事犯罪。本案审理判决过程中,法院认定天朗机械公司属于过度自助行为,应当返还扣押的车辆。法官介绍,目前,我国法律对自助行为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裁判者对自助行为的合法性认定也不同,导致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时有发生。民法典施行后,自助行为被明确说明,这将更好的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防止追偿无门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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