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刘平安等27人涉黑案开审,涉及44起违法犯罪事实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文陈、刘平安等27人涉黑案。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孙霜)今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文陈、刘平安等27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等罪一案,该案涉及10个罪名、44起违法犯罪事实。该案系长沙中院审理的继肖永乐团伙涉黑案的又一起“套路贷”涉黑案件。

  经查明,2017年3月起,被告人文陈纠集刘平安、刘鹏威等人,先后在长沙非法成立“成鑫创业”贷款公司、“赢禾财富”金融公司、“新赢禾财富”公司,专门针对年轻女性特别是酒吧、陪侍性KTV等夜场女性实施号称“佳丽贷”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文陈为组织、领导者,从事诈骗、敲诈勒索、抢劫、组织、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层级分明,分工明确,通过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数百万元用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同时以暴力、威胁、“软暴力”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长沙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另文陈个人被指控强奸妇女5人、强制猥亵妇女2人。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被告人人数较多,预计庭审将持续四天左右。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家属等旁听了庭审。

【作者:刘树源】 【编辑:朱秉山】
关键词:法院 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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