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0万元案款遭冻结 长沙中院执行局积极促成双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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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李昭菲)临近春节,今日,在长沙中院的协调下,一起牵涉到400多名农民工和300多名员工切身利益的执行复议案件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为郑州某房地产销售策划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某公司),被执行人为长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某公司)。郑州某公司与长沙某公司签订《房屋分销合同》,约定由郑州某公司向长沙某公司交纳保证金1500余万元后,郑州某公司取得该楼盘房屋分销权。郑州某公司依约交纳保证金后,长沙某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其收到保证金后无法继续履约。郑州某公司遂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郑州某公司退还分销保证金并支付部分佣金的诉讼请求。案件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天心区法院冻结扣划长沙某公司银行存款1780万元。长沙某公司针对天心区法院的扣划行为提出执行异议,天心区法院做出异议裁定后,郑州公司不服,向长沙中院申请复议,中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处理。

  长沙中院执行局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背后牵涉了上千名购房者、400多名农民工、300多名公司职员的切身利益,执行局决定以和解方式解决纠纷。执行二庭庭长贺元芳、副庭长谢晋白天接待前来“讨薪”的农民工、公司员工代表,认真听取农民工和职工代表的意见,耐心细致开展谈话,晚上加班加点翻阅审查相关案卷资料,寻找案件和解的切入口和各方利益平衡点。

  经多方研判,承办法官提出了以“现金+在建楼盘房产担保”的和解方案,但申请人郑州某公司认为长沙某公司资金链断链,担心房屋无法及时交付而拒绝。承办法官实地现场调查长沙某公司开发楼盘的工程进度,了解到已有三栋楼房封顶,房屋建设进展顺利,法官及时与远在外地的郑州公司负责人沟通,打消了其心中的顾虑。

  在经历7轮协商后,1月18日,双方当事人最终就1780万元案款的分配达成了执行和解。1月19日,被执行人长沙某公司某项目工地上400多名农民工拿到了辛勤劳动半年的薪水,郑州某公司300多名员工拿到了被拖欠了一年的工资,一个外地企业从破产边缘被拉回。

【作者:刘树源】 【编辑:唐英】
关键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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