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台手机“架桥”协助诈骗赚取快钱 男子被判缓刑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李丹)今年6月,男子李某甘愿为诈骗团伙提供手机实时通讯帮助,从而赚取“快钱”。今日,雨花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两台手机连线搭桥实施诈骗
李某今年25岁,初中毕业就外出打工,由于工资低,十年来他也没有什么积蓄。他开始胡思乱想,寻求致富捷径。某天他在网上听说了一种“架设备”的赚快钱门路:只需要两台手机和一根音频线,将甲手机安装软件,“上线”将通过同款软件远程控制甲手机;将乙手机插入非法渠道获得的电话卡,再用音频线连接甲乙两台手机。这样“上线”就通过远程控制向全国各地的被害人通话,而接到来电人手机显示是看似正常的手机号码。
李某通过搭桥的方式赚取了几千元报酬,均通过虚拟币交易平台结算。有两次音频线没有接稳,李某听到上线在对通话人实施诈骗,他已明白了这是在搞“电信诈骗”。但李某明知犯罪,却侥幸认为自己只是在“外围”干活,没有参与实施诈骗,还通过不法渠道购入多张电话卡,更加积极赚快钱。2022年8月3日,李某案发被捕。
冒充京东金融客服骗走数十万元
法院审理发现,被告人李某按照上线要求,在长沙市某公寓酒店房内使用上述设备架设通话线路。2022年7月27日下午,上线通过李某从非法渠道处购买的手机号码,打通居住在青岛市的被害人陈某电话,以冒充京东客服使用“云视频”个人修改信息为由,引诱被害人登录手机银行贷款并转账,骗走20万元。2022年7月29日下午,上线又通过同样的方式骗走被害人宋某某28900元。
11月15日,雨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近年来,由于“GOIP设备”具有人机分离、远程操控、异地拨号通话和支持多张电话卡等特点,成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广泛使用的新型犯罪手段,不仅被害人损失惨重,案件侦破也十分困难,危害十分严重。本案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为非法安装的GOIP设备提供任何帮助;切勿贪图小利出租、出借银行卡给他人,沦为电信网络犯罪的帮凶,以免给自己招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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