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被告仍拖欠2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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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莫婷)自觉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一名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今日下午,岳麓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并要求被告尽快履行所拖欠的2000余万元房屋占用费及违约金。

今日下午,岳麓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刘树源摄

  未足额支付租金 物业公司被判返还房屋

  2019年5月,长沙麓山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位于岳麓区岳华新苑6号栋房产2万余平出租给湖南中业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后因认为中业物业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2020年3月,麓山资产运营公司将其诉至岳麓区法院。岳麓区法院及长沙中院审理后,最终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中业物业公司应腾空并返还租赁房屋,且支付违约金及房屋占用费。

  判决生效后,中业物业公司态度消极,继续非法占有房屋。麓山资产运营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中业物业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尽快履行腾退房屋等义务,并多次向中业物业公司负责人释法析理,但其仍置若罔闻。

下午5时,腾房及交付全部顺利完成。

  法院强制执行腾退被占房屋

  今日下午,岳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派出数十名法警到达岳华新苑6号栋,按照事先制定好的执行方案对中业物业公司占据的房屋进行腾退。记者注意到,麓山资产运营公司已在该楼栋醒目位置张贴告知书,要求各租户停止向中业物业公司缴纳租金,并在5日内与麓山公司核实相关租赁资料。

  执行法官发现,中业物业公司已将部分房屋进行转租,仅留下前台部分办公用品。执行干警遂将其遗留的办公用品、收费闸机等物业设备进行清点保存,并安排原告麓山资产运营公司工作人员接手该楼栋配电间、监控室、电梯控制室、风机房、水泵房等场所。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下,现有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配合法院执行。下午5时,腾房及交付全部顺利完成。

  岳麓法院执行局表示,被告中业物业公司仍应尽快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支付原告房屋占用费及违约金2000多万元。“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作者:刘树源】 【编辑:王金文】
关键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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