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国分居闹离婚 法院线上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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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王畅)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但一方待在缅甸务工不肯回来,离婚的事宜一直拖着。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花明楼法庭仅用1小时,便完成了一件“跨国”离婚纠纷的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李慧芳通过“云上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宁乡法院供图

  法院线上调解“跨国”离婚纠纷

  原告刘某与被告魏某2009年因工作相识,2012年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女儿鑫鑫(化名)。2016年,魏某出国前往缅甸务工,一段时间后刘某要求其回国,魏某未听劝告,直至2019年才短暂回国一段时间。回国后,夫妻双方也并未就出国工作的事达成一致,魏某仍坚持出国务工。刘某认为夫妻双方分居生活,交流甚少,感情破裂,故向宁乡市人民法院花明楼法庭起诉要求离婚。

  花明楼法庭依法受理案件后,迅速研判案情,听取了刘某及其代理人意见,同时因魏某远在缅甸,国内常用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均不能与其取得联系,于是法庭工作人员便决定通过使用个人微信的形式先与魏某交流案件想法,将庭前准备工作做扎实后再考虑实际情况,通过线上开庭的形式对案件进行审理。

  经过反复与魏某联系、确认后,魏某表示自愿与刘某离婚,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并无共同财产需要法院判决分割,亦无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仅就女儿鑫鑫的抚养问题提出了异议。

  案件承办法官李慧芳通知双方通过“云上法庭”进行调解。最开始因为夫妻双方太久没有进行沟通,双方不愿意面对“云上法庭”镜头,李慧芳通过拉家常的方式缓和庭审气氛、拉近距离,分别向双方释明法律、讲清道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求双方本着理性、严肃、客观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婚姻。最终,经过一个小时的不间断工作,刘某、魏某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

  律师提醒:“跨国”离婚有风险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张晓晓律师表示,由于各种原因影响,这种“跨国”离婚或跨省、市离婚的现象日益增多,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由于客观因素无法亲自前往法院办理。而人民法院为了化解矛盾,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云上法庭”的方式使得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人民法院的组织下调解离婚。这种“云调解”确保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也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确认了调解内容,由法院签发的调解书对双方也产生法律效力。

  张晓晓还指出,这种“跨国”离婚和涉外离婚还是有所区别的,“跨国”离婚本质上属于普通的离婚纠纷,只是由于一方当事人暂时没有在国内而已。跨国离婚虽然和涉外离婚不同,但存在办案周期长、财产难以查明、难以执行等问题。张晓晓建议,如果配偶暂时在国外,需要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时,当事人一定要掌握配偶准确的电话号码及邮箱地址,方便审判法官能够及时有效地和对方取得联系,也才有可能实现“云上法庭”的审判或调解。另外,如果配偶在国外有财产的,当事人要掌握清楚具体财产信息及相应的证据。

【作者:刘树源】 【编辑:李卓卓】
关键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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