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充装瓶装液化气,省内一燃气公司领罚单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一批特种设备领域典型违法案例,其中某燃气有限公司未落实充装检查记录制度、违规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案再次敲响警钟:气瓶充装是燃气安全一道关键关口,严禁充装非本单位登记瓶、超期未检气瓶、改装气瓶、翻新气瓶和报废气瓶。对明知气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违规充装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坚决守住城镇燃气安全底线。
这一案例发生在湘潭韶山。今年1月23日,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燃气专项检查,在某燃气有限公司充装区域查获已完成充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21只。经现场核查,该批气瓶均为企业回收居民自有气瓶,未办理使用登记、无追溯二维码;其中12只气瓶超定期检验期限、4只气瓶超出8年设计使用年限,企业无法提供检验及安全评估材料,“气瓶追溯系统”中无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经查,企业充装作业人员明知涉案气瓶存在无追溯标识、超期、超使用年限等多重安全隐患,未落实充装前检查,未留存检查记录即实施充装作业。该公司行为同时构成两项违法:一是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二是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企业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合计罚款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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