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 长沙青年人才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5月30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青年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自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通知》明确,35周岁(含)以下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我市单位缴存青年人才,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至1.5倍。
此外,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在校青年人才可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自身情况灵活缴存,补缴视同为正常缴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同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青年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政策解读。
以下是政策解读:
一、支持在校青年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
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在校青年人才,可以在就读期间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使用政策整体上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政策执行,但在以下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如下:
1.全国范围覆盖。在校青年人才缴存不受本市户籍等限制,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校青年人才均可自愿申请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2.灵活缴存机制。允许开户后暂不实缴,可以先开设账户,间断性缴存或者毕业后一次性补缴,补缴后视为连续正常缴存。
3.弹性账户管理。在校青年人才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封存账户,封存时欠缴部分无需补缴,后续符合开户条件的可重新启封缴存。
4.账户衔接机制。在校青年人才年满35周岁,或者超过毕业时间未再提供新的在读证明的,其正常状态的缴存账户将自动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账户,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执行。若后续无贷款需求的,可于在校期间申请封存账户;若账户自动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后,则需补缴在校期间的应缴金额。
5.使用权益保障。在校青年人才毕业后转入我市单位缴存的,适用青年人才贷款政策;毕业后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账户的,适用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两种情况下,在校期间的缴存期限均可以连续计算,可以一次性补缴,补缴视同为连续正常缴存。
二、支持单位缴存青年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优惠政策如下: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由“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缩短为“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可贷额度不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3.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至1.5倍,职工家庭同时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生育三孩等上浮贷款额度情形的不叠加计算,即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购买二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5万元。
(二)享受青年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1.35周岁(含)以下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我市单位缴存职工。
2.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近6个月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3.家庭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房。
4.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5.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资料
青年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现行贷款政策规定的资料外,国内高校毕业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四)案例解析
李某,25岁,本科学历,就职于某公司,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1500元,现欲购买人生第一套房,对一套房屋总价150万元的新建商品房有购置意向,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原政策规定:李某想顶格贷款80万元需缴存满3年,首付款3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80万元,商业银行贷款40万元。
根据新政策规定:李某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在还贷能力足够的情况下,首付款30万元,剩余120万元全部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政策的执行时间
1.政策中所称35周岁(含)以下是指截至35岁生日当天。
2.青年人才支持政策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2025年6月1日前进窗的贷款资料按原政策规定执行,2025年6月1日起(含)进窗的贷款资料按新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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