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聚餐放心办,这些要点要牢记!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供餐单位需提前5天进行报备,严禁超接待能力接单,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须留样且留样量不少于125克……记者今天从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为进一步加强各类宴席、企业年会、旅游团餐等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管理,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以防范化解群体性聚餐活动中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通告》从八个方面对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要求。
在提前报备方面,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在承办集体聚餐活动时需严格落实《长沙市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提前5个自然日通过“长沙市场监管”微信小程序完成集体聚餐信息报备,报备信息应包含:聚餐时间、聚餐事由、就餐人数、供餐方式和聚餐菜谱等有关内容。同时明确供餐单位应根据经营许可范围和自身加工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品种、数量和顾客接待量,严禁超接待能力承接订单。此外提醒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凡发现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应立即调离当前工作岗位。
对于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管理,《通告》要求加强原料(含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在贮存过程中确保温度、湿度符合要求,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交叉污染。特别提醒注意,湿米粉的保质期和贮存条件以及木耳、银耳的泡发时间,预防因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
在过程控制上,要求冷冻食品(含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在加工制作前宜采取冷藏解冻或冷水解冻的方式彻底解冻,并尽快使用。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在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在食品留样方面,要求集体聚餐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须留样,且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做好留样记录,使用专用冷藏设备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
一旦遭遇食品安全事件,怎么办?《通告》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在承办集体聚餐活动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报告,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置。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