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33个娃“叠罗汉”挤7座面包车,驾驶员被判刑了
还记得之前咱们曝光的这个案件吗?
小娃娃一个挤一个
像是“叠罗汉”一样
满满当当挤在了一辆面包车里
当民警让孩子们下车一数
核载7人的面包车实载34人
超员率高达385.7%
案件回顾
2020年9月14日18时许,云南昆明寻甸七星派出所民警在道马线路段查获一辆小型面包车有严重超员行为,请寻甸交警大队前往处理。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派出所将此案件移交给寻甸交警大队民警作进一步处理。
当民警让孩子们下车一数,当场惊呆了,核载7人的面包车实载34人,超员率高达385.7%。
经核实,该车驾驶人何某某以每月每名小孩收费100元的标准接送幼儿园孩子上放学。当日16时50分,孩子们放学后,何某某驾驶小型面包车载着33名幼儿从某幼儿园前往马过河镇某村庄。
案件最新进展情况怎样?
2020年10月29日,寻甸法院刑事审判庭就该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何某某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10000元。庭审中被告人何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从而触犯了法律希望法庭给予一次宽恕的机会,在今后的生活中定将牢记交通安全法规,做一名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一)超过额定人数未达20%的,处200元罚款;(二)超过额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处1000元罚款;(三)超过额定人数5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性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性记6分。
◆公安部〔2015〕发布的《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中对相关车型的“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行为也进行了明确。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一)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
(二)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
(三)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
@广大家长
为了保证您孩子的安全,请不要把孩子送上黑校车。
@广大驾驶人
超员让您的出行安全风险增高,一旦发生危险,后果无法想象。
@广大市民群众
发现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请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时举报。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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