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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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2026〕4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培育具身智能等产业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全省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聚焦工业机器人、服务消费机器人、特种作业机器人等领域,建设集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整机研发、中试验证、智能制造、场景应用、数据反馈为一体的智能机器人产业链,推动各环节协同攻关与产业化。到2028年,全省智能机器人产业链营收力争突破1000亿元;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制造工艺和核心零部件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培育5家左右链主企业,打造一批专精特新配套企业。

  到2030年,全省智能机器人产业链营收力争突破2000亿元,精密传动、高精度感知、运动控制、轻量化合金等核心零部件和关键材料自主配套体系成熟,培育10家左右链主企业,产业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梯队。

  二、实施十大重点工程

  (一)链主企业培育工程。围绕智能机器人产业链上中下游,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建立省市联动的常态化扶持机制,支持企业跨行业整合资源,推动其向技术输出型、生态运营型企业转型。完善对各类智能机器人企业的上市服务机制,支持企业加快对接资本市场。鼓励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承接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优势制造能力转化工程。引导企业加快推进传统优势制造向智能机器人迁移转化,支持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等领域企业依托精密加工、先进压铸成型和总装集成能力,向机器人结构件、关节模组、高精密减速器等核心零部件延伸,并跨界布局整机研发生产。推动电子信息软硬件技术向伺服驱动器、运动控制器、视觉力觉传感器、算法模型等方向转化。引导高强耐磨钢材、轻量化铝合金等优势材料企业向机器人专用结构材料及一体化骨架构件等领域拓展。(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链闭环工程。围绕打造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整机研发、中试验证、智能制造、场景应用、数据反馈的智能机器人全产业链条,编制智能机器人产业链全景图谱,开展补链强链行动。支持开展关键基础材料和关键工艺攻关,实现轻量合金、PEEK特种工程塑料、高能量密度储能材料等核心基材自主供给,突破微米级超精密加工、复杂曲面成形、表面完整性控制等关键工艺。聚焦RV/谐波减速器、一体化伺服关节、控制与传感部件、操作系统、算法与数据库、轻量化柔性执行器、高性能编码器及机器人专用芯片等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在工业制造、医疗服务、智慧物流、应急救援、智能建造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整机品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产业集聚提质工程。支持各市州立足资源禀赋,精准招引优质企业,深化跨区域产业合作与供需对接,拓展特色应用场景,补齐配套产业链,因地制宜发展智能机器人产业,力争打造2个以上省级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强化区域错位发展,长沙重点聚焦智能机器人本体、高端控制器、具身智能算法研发,打造全省智能机器人技术策源地和创新引领极;株洲、湘潭、衡阳重点发展电机电控、精密关节、具身智能通用元器件;邵阳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线束、关节电机;岳阳重点发展伺服电机;常德重点发展关节连接器、结构件和数据服务;益阳重点发展碳基复合材料、电子元器件;郴州重点发展服务消费机器人;永州重点发展关节模组、伺服电机;娄底重点发展精密铸锻构件、智能家居服务机器人。鼓励各市州围绕智能机器人产业链进行差异化布局和应用场景开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依托省内相关企业、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智能机器人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组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概念验证和中试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校企共建产业学院、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实景实训与数据采集场、检验检测基地等,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一线集聚。围绕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关键算法、整机系统等领域,通过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研发计划、先进制造业“揭榜挂帅”等创新攻关项目激励政策,支持核心技术装备攻关。建立智能机器人领域专利快速预审、维权保护等服务机制,缩短创新成果确权周期。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收益分配比例。(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应用场景开放工程。聚焦生产线改造、教育教学、医疗康养、物流配送、文旅体验、应急救援、智慧农业、智能建造等细分场景需求,常态化开展“智能机器人+”行动。鼓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带头开放场景,动态发布全省机器人应用场景需求与能力清单,每年支持20个左右典型场景,推动工业制造、服务消费、特种作业等领域的应用推广。布局建设机器人综合服务中心,支持组建产业平台公司,发展机器人设备租赁、机器人服务、二次开发、场景对接、维保再制造及数据训练等新业态。(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创新产品培优工程。鼓励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每年支持30款左右创新产品,推动创新产品量产与迭代升级。建立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纳入推广应用目录,探索将创新产品纳入设备更新以及首台(套)保险补偿范围,推动创新产品首试首用和规模化应用。组建省级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推动团体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生产性服务地方标准研制,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建立覆盖整机、核心零部件、关键材料和典型应用场景的智能机器人标准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数据算力支撑工程。着力构建“数据、算力、算法”协同支撑体系,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研发测试环境。建设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归集脱敏工况、机器视觉、多传感器数据资源,开展专业化标注,支持培育一批服务具身智能研发的高质量数据集。扩容升级智算资源,建立机器人专属算力池,在重点产业园区布局边缘算力节点,依托全省算力调度平台实现跨区域算力弹性调度,形成“公共算力+行业算力+企业算力”多层次算力供给体系。支持构建机器人数字孪生与仿真测试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虚拟环境下的运动仿真、任务规划、安全验证等服务,布局开源操作系统、仿真测试工具链等共性底座,构建开放共享的研发测试生态。依托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人工智能+服务”应用平台,集成供需对接、要素匹配、融资增信等功能模块,实现“一站式”产业服务供给。(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动态发布智能机器人产业高精尖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大力度引进机器人领域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青年科创团队。支持省内高校开设机器人工程、具身智能、精密制造等交叉学科专业,优化课程体系布局,加大对新增相关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支持。评选建设一批智能机器人重点产教融合项目,创建一批省级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支持校企共建机器人实训基地和联合实验室。支持举办高水平智能机器人相关赛事活动,加大对创新人才和创新项目的支持。(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财政金融保障工程。加强国省财政资金统筹,持续加大对智能机器人技术攻关、企业培育、平台建设、场景打造、人才引育、产业大赛举办及市州成效激励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发挥金芙蓉投资基金作用,依法加快设立目标规模100亿元的未来产业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智能机器人领域的投资。创新信贷产品,推广产业链供应链贷、研发和场景专项信贷等特色金融产品,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潇湘财银贷”风险补偿、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贷款风险补偿等国省支持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智能机器人领域相关企业融资成本。完善担保与租赁机制,发挥融资租赁对机器人产品推广助力作用,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机器人项目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健全科技保险保障体系,支持企业投保科技保险,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财政金融保障体系。(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在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小组,统筹制定省级支持政策,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聚焦产业链上中下游全链条,加快建立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统计监测体系,一体推进产业数据动态监测。各市州、各相关省直部门强化产业运行调度和协调服务,常态化研判产业发展形势,研究提出工作举措。依托世界计算大会、中非经贸博览会等平台,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合力推动我省智能机器人产业加快发展。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作者:】 【编辑:刘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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