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出台意见 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保驾护航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李果)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4个方面34条举措,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推进审判制度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法治化服务保障水平。

  《意见》明确,全省法院要强化审判职能,为自贸区建设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保障和促进投资领域深化改革,依法保护各类投资者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市场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推动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新体制。依法保障和促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妥善化解各类跨境金融纠纷,规范金融秩序,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依法保障和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依法公正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提高侵权成本,保护创新成果,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依法保障和支持政府职能转变,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政府提高治理能力,促进自贸试验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加强自贸区案件的执行工作,依法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和惯例,支持搭建国际商事仲裁平台,构建自贸区纠纷快速维权机制,引导自贸区涉外商事案件通过调解等非诉讼途径解决。

  《意见》要求,要完善体制机制,推进自贸区审判制度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建立专门审判机构,推进自贸区专门审判机构建设,统一涉自贸区案件的受案范围和审理程序。完善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片区为单位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以地市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实行集中管辖、对特定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等方式,构建契合自贸区建设发展需要的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涉自贸区案件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建设,推进自贸区各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形成自贸区高质量发展合力。加强市域、县域司法合作,建立自贸区法院联席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建设与自贸区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意见》强调,要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提升自贸区法治化服务保障水平。要加强立案、送达等工作,合理界定涉自贸区纠纷范围,完善案件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高效便捷的立案工作机制,实现“当场立、网上立、自助立、跨域立”结合,依法保障涉自贸试验区纠纷当事人的诉权。要健全诉讼便民举措,针对湖南自贸区片区分散的特点,构建自贸区法庭、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等便民网络,推行社区法庭、假日法庭、街道诉讼服务站等诉讼服务便民举措,方便涉自贸区纠纷当事人诉讼。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充分发挥涉外司法的国际窗口作用,不断满足中外当事人的知情权。

【作者: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李果】 【编辑:彭雨纯】
关键词:司法 意见 投资 法治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