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在全市深入开展推评表彰和学习宣传各级道德模范活动
长沙晚报4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学模范,讲道德,做好人。记者从13日召开的全市第六届长沙市道德模范评选和第八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按照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的工作安排,结合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市文明委决定成立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组委会,在全市深入开展各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学习宣传活动,按要求推选第八届全国、湖南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和第六届长沙市道德模范。
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长沙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组成。根据市文明委下发《关于推评表彰和学习宣传各级道德模范活动的通知》要求,第六届长沙市道德模范,将从往届市级以下道德模范及市级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中国好人”“湖南好人”“长沙好人 身边雷锋”以及在道德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市民中产生。评选第六届长沙市道德模范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同时设长沙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若干名。
据介绍,第六届长沙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启动以后,各区县(市)文明委和相关市直系统,将按照群众推荐、部门联审、党委(党组)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向活动组委会报送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对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和事迹进行联审、公示并进行投票。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评定后,确定第六届长沙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建议名单,并报市文明委主要领导审批后再确定正式名单。
第八届全国、湖南省道德模范,将从往届市级道德模范或有重大影响、作出重要道德贡献的市民中推荐候选人,由各区县(市)、相关市直系统推荐,经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研究确定推荐。各区县(市)、相关市直系统道德模范由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评选表彰,报市文明委备案。
会议要求,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新媒体、公益广告,浓墨重彩地宣传各级道德模范,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通过“故事汇”巡讲等形式,推动道德模范事迹深入社区、村镇、企业、学校、机关,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
会议强调,要把选树全国道德模范与学习身边典型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寻找“最美人物”、“身边雷锋”、“文明家庭”等活动,用好“雷锋家乡学雷锋”等品牌,推动好人好事大量涌现、善行义举层出不穷。要坚持道德模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组织开展模范基层巡讲活动,发动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企业、学校、机关演讲报告,与广大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讲道德、做好人的体会,引导人们学习和争当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要持之以恒地关心关爱道德模范,认真落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礼遇道德模范制度,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
第六届长沙市道德模范评选标准
1.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道德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在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3.凡符合长沙市道德模范参评标准,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市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长沙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每个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同级或以下道德模范的评选,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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