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开斗气车?“路怒症”造成2人当场死亡,驾驶人被依法逮捕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琦 通讯员 伍波峰)9月17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简称“省高警局”)公布一起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案例。事故中,因为驾驶人宋某开“斗气车”别车,致2人死亡。日前,宋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汨罗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8月5日14时20分,省高警局岳阳支队汨罗大队接到过路司机报警:称G4京港澳高速北往南方向1411公里有4台大货车发生了追尾,其中一台大货车发生侧翻,造成了交通拥堵。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发现路面共停有4台大货车,1台没有碰撞痕迹,另3台有碰撞痕迹,且其中1台发生了侧翻,车上两人已死亡。
令民警感到疑惑的是,第一台大货车和后方第三、四台大货车有明显的碰撞痕迹,而“夹在他们中间”的第二台却没有任何碰撞痕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民警随即对现场当事人展开了调查。结合车辆的行车视频与在场驾驶人描述,民警发现,事发前一台车厢盖有蓝色篷布的大货车在郑某所驾车辆(第二台大货车)的前方不断阻挠郑某变道,在强行将郑某所驾车辆别停后,该别车司机下车回头观望了十几秒,然后便迅速开车驶离了现场。而就在此时,郑某车辆后方发生了三车追尾。
民警综合现场当事人提供的情况、分析沿线视频监控,迅速确定了别车驾驶人宋某的身份及所驾车辆的信息(车辆号牌:冀DU**39),并发现该车已进入长沙市开福区。民警立即开展追踪,在开福区月亮山附近一工厂内将别车驾驶人宋某抓获,而此时距离事发时间仅隔了2小时,该车已逃离现场100多公里。
宋某供认,当天在路上行驶被郑某超车后心生怨气,觉得对方在别他的车,而后他“找准时机”再迅速超车,采取S型路线低速行驶、多次别车等形式,将郑某所驾车辆别停在行车道,导致后方3车因避让不及发生追尾,造成了2人当场死亡。他认为自己的车辆并未受损,也未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不要承担任何责任,于是迅速驶离了现场。
省高警局岳阳支队汨罗大队随即将案件移送至汨罗市公安局进一步侦查。8月20日,犯罪嫌疑人宋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汨罗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路怒”没有赢家,“斗气”更要负责。开车需要驾驶人保持情绪平和,一旦路怒做出攻击性、危险性驾驶行为,轻则因交通违法被处罚,重则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稍有不慎更会导致车毁人亡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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