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配偶缴存公积金,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吗?公积金中心这么说

  长沙晚报3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谭晓波)近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21年2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其中,如果职工配偶在省直中心或签约城市缴存公积金,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吗?”问题最受市民关注。

  如果职工配偶在省直中心或签约城市缴存公积金,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吗?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职工申请贷款时,如果配偶在省直中心或签约城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欠缴6个月以上、封存的,不能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也不能按缴存基数合并计算月收入。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长可贷年限是多少年?官方回应称,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其中,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期限可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贷款期限可至65岁,女性贷款期限可至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人员和处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可至65岁);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期限与《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约定的缴存期限挂钩。

  对于“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有没有次数和金额限制”问题,官方回应有。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期后每年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含对冲1次),对冲提前还贷金额应不低于3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1万元。


【作者:全媒体记者 谭晓波】 【编辑:易隽】
关键词: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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