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一团伙虚假相亲15起,骗取“见面礼”“打发”7万元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吕小姣)记者今日从浏阳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了一起多名被告人结伙利用虚假身份相亲骗取他人钱财的骗婚案件。被告人邹某秀伙同女儿鲍某兰、儿子鲍某庚,陈某根(均已判决)等人,以相亲的名义骗取钱财。经查,被告人邹某秀等人在江西省上栗县以及浏阳文家市镇、澄潭江镇、永和镇等地连续作案15起,诈骗金额达7万余元。
经查明,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犯罪嫌疑人邹某秀、陈某根、鲍某兰、鲍某庚等核心团伙成员,商议利用虚假身份相亲骗取他人钱财,由陈某根充当男方“媒人”,邹某秀充当女方“长辈”或女方“媒人”,安排男青年与邹某秀的女儿鲍某兰及另外几名女子“相亲”,向男方索要“见面礼”“辛苦费”“油费”“打发”等各种费用。并承诺因女方原因停止交往,则退还“见面礼”“打发”。如果因男方原因停止交往,“见面礼”“打发”则不予退还。
根据该团伙的计划,在男女方交往过程中,“相亲”女青年鲍某兰等人则故意表现出卑劣、不良行为,使得男方主动放弃交往。其中,2019年4月5日,陈某根带湖南省浏阳市澄潭江镇男青年何先生到江西省万载县株潭镇与“相亲”女青年鲍某兰相亲,双方见面后均表示满意,随即女方及家人在媒人带领下到男青年家“查人家”,为了取得女方家长的好感,何先生的家人在媒人陈某根、女方家长邹某秀的要求下,先后以“见面礼”“油费”“打发”等形式,支付给女方4000余元,并均被收下。
不过,何先生并没有高兴多久,因为在随后的交往中,鲍某兰不太愿意与他见面,就连电话交流也是不冷不热,“她提出的彩礼要求过高,我承受不了,所以最后我们就没怎么联系了。”被告人并未就此罢手。和何先生一样自认倒霉的还有同镇的张先生,也是由媒人陈某根介绍对象,相亲过程中,女方索取见面礼的手段也如出一辙。
2019年4月22日,当陈某根带着鲍某兰、鲍某庚再次来到浏阳市文家市镇与其他男青年相亲时,被当地群众围堵,随后,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邹某秀被网上追逃。2020年1月21日,邹某秀再次以此方式行骗,男方家属报案后,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四人到案后都如实交代了其虚构相亲事实,诈骗单身男青年钱财的犯罪事实。
最终,被告人邹某秀、“媒人”陈某根、“相亲对象”鲍某兰、“家庭成员”鲍某庚等核心团伙成员,因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秀、陈某根、鲍某庚、鲍某兰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均系主犯,其中陈某根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根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被告人邹某秀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鲍某庚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被告人鲍某兰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分别处以一万元到二万元不等的罚金,另责令被告人共同退赔各被害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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