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玩“障眼法”,监管要有火眼金睛
白木
在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其中也包括电子烟。但是近期不少家长反映,一种调配出各种水果口味的电子烟,通过各种隐秘的渠道,轻易被未成年人购买。这种电子烟因为味道清香会让孩子们放松警惕,不少孩子渐渐染上了烟瘾。(3月23日央视网)
一方面,为保护未成年人,我国控烟力度持续加码:烟草广告被明令禁止,影视作品中吸烟镜头大幅删减。电视剧《觉醒年代》中,鲁迅提神写作的场景里,导演以辣椒替代香烟;微信叼烟表情包悄然下架……这些细节无不体现了社会控烟的决心和力度。可另一方面,电子烟却以“水果味”“无尼古丁”为幌子,通过暗号交易、微商引流、走私回流等手段,在青少年社交圈中攻城略地。按下葫芦浮起瓢,如果任由电子烟在青少年中流行,对未成年人的禁烟成效极可能功亏一篑。
电子烟“障眼法”对青少年的危害具有双重隐蔽性。其一,成瘾性被“无害外表”掩盖。电子烟中的尼古丁等有害物质,不仅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且足以让人成瘾,往往成为他们转向吸食香烟的跳板。其二,社交属性助推扩散。商家将电子烟包装成“科技玩具”“时尚配饰”“潮流文化”,在短视频平台用西瓜、鲜花等表情暗号引流,使其成为青少年社交圈的“硬通货”,更容易在未成年人间扩散流行。
面对电子烟的花样百出,单一手段效果有限,必须构建起立体防线。监管层面,应升级技术手段,对线上隐蔽销售实施“X光式稽查”,如利用大数据追踪微商交易、严惩电商平台关键词规避行为,同时加强跨境执法协作,打击走私回流产业链。社会层面,需正视青少年的社交需求,用校园社团、文体活动等健康方式替代“电子烟社交”,破除“吸电子烟=酷炫”的扭曲认知。家校联动亦不可或缺,家长需关注孩子动态,学校应结合案例开展“沉浸式”科普,让青少年看清电子烟美丽伪装下的有害本质。
禁烟护苗,是一场关乎未来的持久战。电子烟“障眼法”魔高一尺,监管之眼就要道高一丈。只有监管擦亮“眼睛”,让不良商家无处遁形,才能筑牢未成年人健康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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