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生态之问”与“长沙之答”
欧阳浩
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画卷中,超大、特大城市群既是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也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压力。如何在密集的经济活动中,为城市保留并优化不可再生的生态空间,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有机统一,是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长株潭生态绿心是镶嵌于三市交会处、总面积529.79平方公里的珍贵生态基底,其中长沙段面积占比最大,超过50%,生态功能与保护责任也最为关键。长沙对于绿心保护的探索与实践,不仅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生态绿心,是保值增值的”“50年后将在全国、全世界都有重要影响”殷殷嘱托的直接答卷,更是对城市群可持续发展普遍性难题的率先破题。深入总结长沙在绿心保护中的核心行动与深层逻辑,提炼其蕴含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系统性经验,对于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研究、丰富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群治理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一、理论基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绿心保护的战略方向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提供了顶层设计与战略定力。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核心理念,科学阐明了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为绿心从“生态负担”到“发展资本”的价值重塑奠定了思想基础。“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念,要求超越单一要素管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绿心区域的系统性治理提供了科学方法论。而“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原则,则强调了以刚性制度守护绿水青山的极端重要性,直接推动了绿心保护从行政要求向法治保障的深刻变革。
长沙的实践,正是将这一思想从理论转化为具体行动的生动体现。在战略层面,长沙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战略定力,面对短期经济利益诱惑,始终将绿心的生态功能置于首位,通过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为城市群长远发展奠定了不可逾越的生态安全底线。在方法层面,积极践行系统治理,不仅关注单点污染治理,更着眼于整个绿心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在法治层面,长沙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推动并严格执行绿心保护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和保护要求从行政意志转化为具有规范性和稳定性的法律意志。
二、实践路径:长沙在绿心保护中的多维行动与系统变革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长沙市委、市政府围绕生态绿心保护展开了一场涉及产业重构、法治升级和治理协同的深刻变革。
1.“破”与“立”:以工业退出与产业迭代重塑发展动能。为守护“城市之肺”,长沙展现了“壮士断腕”的决心。据统计,绿心范围内先后有序退出数百家工业企业,终结了高污染、高能耗的粗放发展模式,为生态修复腾出了宝贵空间。这场“破”的阵痛,为“立”的升华创造了条件。通过精准规划和政策引导,大数据、大健康、生态文旅等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在绿心周边及外围区域蓬勃兴起。这不仅是产业的更替,更是发展逻辑的深刻转变,生动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
2.“守”与“进”:以法治完善与动态修法固化保护成果。保护绿心,法治是关键。2012年《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的出台,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为绿心“立规”。2024年的修订,则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守正创新”。此次修订,在从严保护的基础上,更加强调绿色转型,旨在更好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修订重点包括:根据生态价值和开发强度评价,绿心分区调整为核心保护区和融合发展区;设置分区管控制度、提级审批制度、职责法定等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行为的法律责任。法治的与时俱进,确保了绿心保护的制度篱笆越扎越牢,为持续深入的保护工作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3.“分”与“合”:以三市联动与协同治理放大整体效能。绿心地跨三市,任何单打独斗都难以实现整体最优。长沙与株洲、湘潭三市建立了高层协调机制,在规划对接、标准统一、执法联动、生态共保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例如,共同编制生态环境标准、联合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协同推进跨界环境整治等。这种“1+1+1>3”的协同治理模式,有效解决了“公地悲剧”难题。随着《长株潭生态绿心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印发,三市协同被提升至新的战略高度,将通过“规划同编、设施同网、产业同兴、生态同保”,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在更大尺度上推动绿心与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三、经验启示:从“长沙实践”萃取城市群生态治理的系统逻辑
长沙在绿心保护中的探索,为超大、特大城市群破解“发展与保护”矛盾提供了紧扣实践、层层递进的系统经验。
产业重构层面,必须坚持“破立并举”的转型逻辑。既要以坚定决心退出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为生态修复腾挪空间,更要立足区域生态禀赋,精准布局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实现从“粗放发展”到“生态赋能”的动能转换,让生态优势成为产业升级的核心支撑,这正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产业层面的具象实践。
法治保障层面,必须坚守“守进协同”的制度逻辑。生态保护既要靠刚性制度划定不可逾越的红线,通过立法明确禁止性规定与法律责任,筑牢制度防线;更要注重制度的动态优化,根据生态保护新形势、绿色转型新需求,及时修订完善法规条款,优化分区管控、审批流程等制度设计,让法治既保持权威性稳定性,又具备灵活性和适应性,为生态保护与发展协同提供持续可靠的制度保障。
区域治理层面,必须践行“分合联动”的协同逻辑。对于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空间,单一城市的治理效能始终有限,需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建立高层级统筹协调机制,推动规划同编、标准同轨、执法同步,实现“各自为战”向“协同共治”转变;同时以重大政策文件为牵引,深化设施、产业、生态等领域的深度合作,放大区域治理整体效能,破解跨区域生态保护的“公地悲剧”,形成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治理格局。
长株潭生态绿心的“长沙篇章”,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灵魂,以法治制度为筋骨,以协同创新为血脉的生动实践。它证明,城市群完全能通过科学顶层设计和系统治理创新,守护生态基底,并将其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独特优势。长沙的实践,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的合格答卷,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相得益彰的鲜活样本,也为全球高度城市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蕴含东方智慧的“长沙方案”。
(作者单位: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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