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固根本 以善治求久安 ——长沙法院系统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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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欢 刘楚瑜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对于长沙而言,平安是发展的基石,法治是幸福的保障。人民法院在此进程中,不能局限于“坐堂问案”的被动角色,而必须成为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中不可或缺的“主动建设者”。面向“十五五”乃至更长远未来,长沙法院系统需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和“治未病”的治理智慧,将审判执行工作有机嵌入社会治理肌体,为城市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一、变“法庭内”裁判为“治理中”预防,在源头疏浚中筑牢平安根基

平安建设,预防为先,源头治理为本。司法资源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定分止争的“终端”,更应彰显于风险预警、矛盾萌发之初的“前端”。

一是发出“靶向式”司法建议,实现“审理一件,治理一片”。深度挖掘审判执行大数据,对消费、劳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进行常态化“司法体检”和风险研判,从典型案例出发,针对性提出操作性强的司法建议。例如,针对预付卡消费“爆雷”乱象,可向监管部门发送数据详实的分析报告及联合监管方案;针对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环节的“肠梗阻”,可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构建工资支付担保、分账管理全流程闭环的司法建议。

二是激活“嵌入式”多元解纷,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政通”。主动将司法调解力量“嵌”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体系。建议推广长沙县、天心区等地“司法确认专窗”常驻区县综治中心模式,对经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达成的协议,提供“一站式”审查确认服务,当场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裁定书。同时,变“输血”为“造血”。组织资深法官编写《常见民事纠纷调解指引与案例评析》等实用手册,定期为行业调解组织、调解员开展“案例教学+实战演练”式培训,提升其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

三是建设“下沉式”司法服务网点,让“法官多跑腿,群众少烦心”。积极探索“一社区(村)一法官”或“一街镇一审判团队”的常态化联系机制。法官不再只是裁判者,更应成为社区、企业的“法治顾问”。探索定期驻点值班、开设“法治讲堂”、组织“庭审进社区”、举办“模拟法庭”(让青少年沉浸式学法),使法治声音直达基层末梢。探索法治宣讲进商贸市场、工业园区等一线,把潜在合同陷阱、劳资冲突化解在萌芽状态,变“事后救火”为“事前防火”。

二、变“机械”办案为“主动”保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平安成色

法院工作必须胸怀“国之大者”、心系“市之要事”。应主动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在长沙高质量发展中主动彰显担当作为。

一是打造全产业链知识产权保护“长沙模式”,护航创新驱动发展。建议将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成功经验,系统性复制、适配到工程机械、先进储能材料等全市17条重点产业链。探索建立“产业链长制”司法服务对接机制,为每条产业链配备“司法服务专员”,提供从专利布局、商业秘密保护到侵权维权、破产重整等全生命周期指引。依法打击“搭便车”“蹭流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让创新创业者在长沙感受到“投资放心、创业安心、发展顺心”的法治温度。

二是运用司法智慧平衡“烟火气”,塑造宜居宜业城市品格。妥善审理涉及夜经济、网红打卡点、直播电商、民宿经济等新业态、新消费模式的案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中小微商经营自主权之间,秉持公平原则和鼓励交易导向,寻求最佳司法平衡点。对于因城市管理、环境整治等引发的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应树立双重价值导向:既坚定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公共安全、市容环境和绝大多数市民的安宁权益;又注重在裁判文书中释法说理,引导行政机关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为合法合规的“烟火气”保留发展空间。

三是构建“司法—家庭—学校—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守护城市未来。助力推进年轻人友好型城市建设,特别是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向前延伸至犯罪预防、向后拓展至判后帮教。前端,持续推进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反校园欺凌、防网络沉迷、远离毒品、预防性侵害”等主题宣讲,提高青少年自护意识和法治素养。后端,在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如抚养、探望权纠纷)和刑事案件中,全面推行“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合适成年人到场、判后观护”制度。联合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观护基地等,对涉罪错或被害未成年人进行长期跟踪帮教、心理修复和技能培训。

三、变“数字化”工具为“智慧化”赋能,在科技增效中提升平安品质

数字时代,科技不仅是司法办案的“加速器”,更应成为社会治理的“赋能器”。人民法院应主动拥抱数字革命,运用数字工具提升自身效能。

一是构建社会治理“司法智慧大脑”,实现风险精准预警。探索建设大数据协同分析平台,运用人工智能对海量案件信息进行实时聚类、比对和趋势分析。如,系统可自动识别特定区域物业纠纷骤增、某类行业合同违约高发、特定群体涉诈骗案件集中等风险苗头,并自动生成预警报告,定向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

二是打造普惠均等的“线上枫桥法院”,跨越司法服务“数字鸿沟”。优化升级“移动微法院”平台,借鉴“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理念,打造集在线咨询、视频调解、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电子卷宗、网上缴退费于一体的全流程、全天候“司法服务云”。通过“AI法律助手”,为群众提供24小时常见问题智能解答、要素式示范文书智能生成、诉讼风险实时提示等基础服务。特别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司法需求,开发“长者模式”(大字体、语音播报、一键呼叫人工)、手语视频服务等功能,确保数字司法红利惠及每一位市民,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及。

三是深化“区块链+司法”融合应用,夯实社会诚信基石。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将其从存证工具升级为治理赋能手段。在金融审判领域,推动与本地银行、证券、供应链金融平台合作,建立电子合同、数字签名、交易履约全程的区块链存证联盟链,实现关键证据的实时固定与不可篡改,并以此倒逼金融市场行为规范化。同时,将经过司法确认的被执行人信息、失信惩戒数据、自动履行正向激励信息等,安全有序地纳入更广泛的市政信用信息平台。

(作者单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夏欢 刘楚瑜】 【编辑:陈登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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