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模型筛选,雨花区吊销1000余家“空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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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罗飞艳)随着市场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手续的大幅简化,部分不法分子为牟取利益,大量注册成立“空壳公司”,有些甚至将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出卖给他人,成为电信网络诈骗、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记者28日获悉,雨花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整治,近日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空壳公司”治理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同促进市场主体合法经营。

  意见明确,区检察院、区市监局在案件办理、日常监管、办理投诉举报工作中发现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以及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要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开展“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活动。同时,建立案件双向移送机制,区检察院及时将所掌握的涉及“空壳公司”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判决等线索情况及时移送区市监局;区市监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注册登记、买卖营业执照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应当及时抄告区检察院。

  出台这一意见,源于雨花区检察院排查的一起江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据了解,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排查中发现,江某某在2019年7月密集成立了4家公司,且将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卖掉盈利。经检察官深挖细查,发现这4家公司均为开业后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空壳公司,且这几家公司的股东向某某也于同时间段成立了多家类似公司,这些公司均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雨花区检察院在区市民之家调查“空壳公司”。 长沙晚报通讯员 罗飞艳 摄

  “无办公场所长期未经营,且无社保、税收缴纳记录,甚至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空壳公司’的典型特点。”承办检察官介绍,由此,雨花区检察院探索构建“多人互为股东成立‘空壳公司’”大数据监督模型开展分析,通过向有关部门和平台调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筛选同一法定代表人在同一时间段注册多家企业的名单,并调查上述企业的纳税信息及缴纳社保信息,通过比对、筛查和梳理,筛选出“空壳公司”,核实法定代表人互为股东超过六个月未实际经营的“空壳公司”共57家,依法建议市监局进行核实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督促市监局就辖区内的“空壳公司”开展全面清查。

  近日,雨花区检察院收到区市监局对检察建议的答复:该局将雨花区检察院移送的57家“空壳公司”线索全部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并对违法失信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共吊销“空壳公司”1000余家。

  “不法分子利用注册登记手续简化的便利条件,利用‘空壳公司’实施诈骗、偷逃税、网络黑灰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空壳公司’留存及衍生犯罪高发,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国家、社会和公民合法权益。”为此,雨花区检察院积极与区市监局沟通联系,在空壳公司的认定、监督方式上达成共识,最终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空壳公司”治理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作者:李广军】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雨花区检察院 空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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