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牧悄悄尾随主人出门造成交通事故,主人被判赔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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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宋文靖 李灿)一只边境牧羊犬悄悄尾随主人上街遛弯时,突然横冲过公路,导致电动车翻倒两人受伤。今日,湖南高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狗主被判赔偿10万元。

  湘潭人刘某饲养了一只灰白色的边境牧羊犬,狗龄7岁,重70斤左右。2021年11月23日19时许,边境牧羊犬悄悄尾随主人刘某遛弯(刘某称并不知情),边牧犬未栓套狗绳。此时,陈某搭乘亲戚文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沿湘潭县易俗河镇梧桐南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至青光村横塘组地段,刘某的边牧犬突然从路边跑出来,撞向行进中的摩托车,造成陈某和文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陈某住院治疗20天,用去医疗费41907.47元。出院诊断为左肱骨髁粉碎性开放骨折、左踝及足背部挫裂伤。经鉴定,陈某手术治疗后,遗存肘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评定为九级伤残;建议该损伤误工期限为210天,护理期限为60天,营养期限为90天,出院后门诊治疗费5000元左右;届时取出左肱骨处内固定,预计治疗费10000元左右。文某受伤则较轻,与刘某达成相关赔偿协议后和解。出院后的陈某主张刘某赔偿损失309188.22元,并诉至湘潭县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到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并制作了现场勘验图和勘查笔录,对案涉边境牧羊犬、案涉摩托车的情况进行了勘查。法院查明,文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台铃牌电动两轮轻便车未办理行驶证,该车存在违规安装雨棚的情况。文某和陈某均未佩戴头盔。

  考虑到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较大,法官多次找到双方做调解工作,引导各方认识到自身在本次事故中的过错,寻求各方共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刘某自愿一次性支付陈某各项损失10万元,并于10月27日当庭兑付完毕。

【作者:刘树源】 【编辑:张日】
关键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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