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164万余元“笑气”,六人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邹晴)“笑气”为危险化学品,未经允许销售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今日,宁乡市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非法经营案,六名被告人因违法销售笑气均被判刑。
2021年8月,刚失业的被告人周某一直没找到好的工作,此时一位网友找到了周某,告知他手中有一批“笑气”转让。没有经济来源的周某动了心,手头资金不够的他又找到被告人罗某、张某娜,邀请他们一起合伙入股,罗某、张某娜也欣然同意。三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对个人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合伙购进一批一氧化二氮在长沙城区销售。三人通过微信客户群的方式联系买家,由周某负责进货,张某娜负责联系客户销售及财务,罗某负责送货并代收部分货款。
很快,三人销售的“笑气”受到了“热捧”。“生意火爆”的三人又招募被告人苏某军、孙某华负责送货、回收空罐及代收货款、招募被告人赵某负责仓库分装及配送。
2022年2月22日,公安机关从周某等人租赁的仓库,查获用于存放的一氧化二氮的大罐90罐、小罐80罐,从罗某驾驶的车辆查获存放一氧化二氮的小罐24罐。经查明,被告人周某、张某娜、罗某等人销售一氧化二氮总额为164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罗某、张某娜、苏某军、孙某华、赵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对个人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限制买卖的一氧化二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等,依法判决六名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7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5万余元至4万余元不等,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查获并扣押的违禁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提醒,由于“笑气”具有致幻作用,从而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长期吸食笑气有可能引发高血压、心脏病,甚至瘫痪或死亡。许多人由于缺少辨别意识或好奇吸食笑气,从而使健康受到了伤害。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应保持辨别意识,慎重交友和保持健康的兴趣爱好,远离毒品,远离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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