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真退假”网购赚了1.22万元 女子获刑半年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陈梓娴)女子利用电商“会员退货享极速退款”的承诺,在网上购买各种商品再以需要退货为名,频繁上演“掉包计”,将假货退回给电商,从中非法获利1.22万元。今日,浏阳法院通报了这起诈骗案。
今年1月份,某电商平台向浏阳警方报警称,发现浏阳一个客户经常在平台上购买高档化妆品,但交易后不久又申请无理由退货退款,然而经电商平台对退货商品进行检测发现,所有被退货商品均被该客户恶意掉包成仿真假冒商品,涉案总金额达到了80余万元。接到报警后,警方根据电商平台提供的信息,很快就锁定了客户李某,并于今年1月20日将其抓获归案。
早在2018年时,李某就退换货时发现某电商平台存在退款规则漏洞,“只要会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商品寄回去,就可以获得全额退款,对方并不会检查退回的货物是否被掉包。”
在首次掉包获得全额退款后,李某觉得有利可图,就在家中使用自己的手机或亲朋好友的手机号码,在电商平台上注册了17个会员账号,并大量在电商平台上进行购物交易。
“她买的都是一些高档化妆品和高档服饰等商品。”据办案民警介绍,李某在网购高档商品后,又通过另一电商平台网购同品牌商品的仿真赝品,然后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货退款,“不过她退回的是后面低价网购的仿真商品,而高档的真品自己留存使用或转手卖给他人,从中获取利益。”
据李某供述,自己在“以仿品调包真品”后,会将真品进行转手倒卖,以牟取非法利益。
经审理查明,李某在2018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用多个账号频繁买货、退货、换货,根据现有证据,李某利用上述方法骗取了44件商品,通过转手销售非法获利1.2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赔偿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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