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为拆迁补偿起争执 望城法院巡回法庭上门调解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曾晶晶)今日,望城法院雷锋法庭组成巡回法庭,上门为一起分家析产案进行现场诉前调解。
原告周某娥与被告周某兵2008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因周某兵之父周某军的房屋被拆迁征收,2017年6月18日,周某军与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拆迁事务所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协议中安置对象为:周某军,周某兵,周某娥,奖励指标“独生子女证”肖某如(为周某娥与前夫之子),总安置人数为4人,每人80平方米安置房。
2018年,周某兵周某娥夫妻因感情不和,由望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由于双方就征地拆迁款及指标房面积分配未达成一致,因此原告周某娥于2021年2月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因独生子女证所奖励的共80平方米安置房面积如何分割。两原告认为,该指标应均分为三份,他们取得其中两份,请求法院判决53.2平方米的安置面积。而被告则主张独生子女证奖励与独生子女无关,坚决不同意按三等份平均分配。
今日,在望城区雷锋镇坪山村村民委员会调解现场,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模式,对原被告逐一进行劝调。
“调解就是双方都让一步,大家心平气和坐下来商量。”经过望城区法院雷锋法庭法官杨剑波的耐心调解,双方分歧进一步缩小,最终就指标分配达成如下调解协议:独生子女80平方米拆迁安置指标由被告享有60平方米,其余20平方米由两原告享有;被告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补偿款31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两原告今后不再就家庭共同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任何款项。
据悉,雷锋法庭于1994年首创“五心”办案经验,即“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陈述耐心、调查取证细心、处理案件公心、善后工作关心”, 后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被作为典型推介。该法庭审理案件多为婚姻家庭纠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涉民生案件。近年来,雷锋法院继续发扬“五心”办案经验服务诉讼群众, 同时积极借助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妇联、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社会调解组织,动员村中长老、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等出面做调解工作,大力整合各种社会调解力量,实现法庭、司法所、村(居)委“三级联动”,调解撤诉率逐年递升,2020年案件调撤率达50.69%。法庭还定期向辖区内街道(镇)通报了审判工作动态,借助各街道(镇)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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