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18日至4月1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扶贫办进行了巡视“回头看”。5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扶贫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6月8日和7月20日,办党组先后两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上来。巡视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省委巡视“回头看”是对省扶贫办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扶贫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证。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提出了巡视“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指出了省扶贫办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了整改落实的明确要求。省扶贫办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强调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决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敢于正视,勇于担责,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办党组一班人自觉深入查摆问题,全面诊断存在的不足,认为过来全力推进日益繁重的脱贫攻坚工作,但仍存在巡视反馈的不容忽视的问题,关键还是主观认识不够,在履行主体责任和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党组在管党治党中思想认识不高,管理要求不严,抓早抓小不够,没有很好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我们从事的扶贫事业、担当的使命责任极不相称,必须深挖思想根源,严查制度漏洞,彻底进行整改。

  三是从严从实制定整改方案。办党组第一时间成立由办党组书记、主任王志群负总责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办巡视整改工作。针对省委第五巡视组指出的3个方面突出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细化分解为9个具体问题,制定下发了《省扶贫办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省扶贫办巡视“回头看”整改方案责任清单》。办机关各处室、二级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为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是以上率下扎实推动整改落实。明确党组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落实主体,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抽调专人,负责抓好整改任务的督促落实以及日常综合协调等工作。办党组同志坚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责任担当找到症结,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工作的整改落实。在办党组的推动下,机关支部相继召开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大会,及时动员部署,切实落实责任,立行立改具体问题,形成了全办上下整改,全力以赴促攻坚的良好态势。

  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两个月来,省扶贫办党组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突出问题和细化分解的9个具体问题,结合全省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制定了35项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落地。截至7月底,各项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四个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方面,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拧紧思想发条。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多层次多形式学习活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5月25日,组织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2017年全国“两会”精神以及省直机关2017年党的工作会议精神等专题学习研讨,办机关各党支部随即组织支部党员干部进行了学习讨论。6月份,为全办党员干部订购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做合格党员必修课》等书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办党组和办机关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核心地位,把对党中央的绝对忠诚放在第一位,切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干事创业动力。先后组织开展了向“扶贫楷模”王新法同志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激励和引导办机关党员干部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担任,提振了干事创业精气神,扑下身子干实事,立足岗位做贡献,围绕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白加黑”、“5+2”已形成工作常态,真正树立了信心和决心,做到了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

  2.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欠缺的问题。一是着力构建工作平台。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争取更大关心和支持,增加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军区一名班子成员任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增加省监察厅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加省扶贫办一名副主任,完善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每季度听取一次汇报,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大政策和重要决策;建立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不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具体政策和实施措施;建立了省和市县两个脱贫攻坚微信工作群,把省直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和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分别拉进群,加强了与地方党委政府、扶贫部门和各省直单位信息沟通,构建起了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总揽全局的平台。二是积极做好协调服务。省扶贫办认真履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更加主动作为,加强服务协调,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做好汇报,对行业扶贫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问题交办函,提出指导意见,更好发挥统筹协调、资源调配、政策落实、执法监督等职能作用。三是严格开展督查巡查。出台了《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工作方案》,建立督查巡查问题直报机制和“一单四制”(任务清单,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制度,组建了49个常态化联点督查组,对49个贫困县开展定点定人的督查巡查;组建10支机动督查小分队,开展常态化的明察暗访,深入查找问题。四是务实开展扶贫调研。省扶贫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到脱贫攻坚问题最多、群众意见最大的地区,深入到包干联系的贫困县、贫困户,了解民情,汇集民意,准确掌握实情,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找准解决问题办法。五是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起草出台《市县党政正职脱贫攻坚工作问责规定(试行)》《湖南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湖南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湖南省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工作方案》《湖南省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重点任务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扶贫工作的意见》《关于全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脱贫攻坚“三走访、三签字”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办法;修订完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创新了脱贫攻坚方式方法,形成了齐抓共建强大合力。六是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为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得到了肯定和实施。七是凝聚脱贫攻坚合力。以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网”在我省上线试点为契机,搭建捐赠与受捐者双向互动、有效对接的工作平台。

  3.对基层扶贫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摸清底子。针对政策措施不接地气、不切实际的问题,对近来年出台的文件和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二是清理规范各类统计表格。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脱贫攻坚工作报表的通知》,将扶贫工作相关报表进行清理规范,并明确新增的表格必经严格审批才能下发,禁止多头出表,层层加码;依托信息系统能在系统中生成的表格,不再下发表格进行统计。三是规范帮扶公示牌管理。4月25日,下发了《进一步规范挂图作战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节约制作成本,只要能完整展示贫困户情况、便于保存管理即可,不能制作如钢化玻璃、雅格力板等高档牌子。

  (二)落实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和扶贫政策不到位方面

  4.扶贫对象不精准的问题。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对象识别不准和脱贫把关不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湘扶发办〔2017〕23号)、《关于对脱贫攻坚集中清理过程中部分问题的答复》(湘扶办函〔2017〕78号)、《关于识别不准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扶发函〔2017〕93号)、《关于组织对精准识贫上报数据进行复核的通知》(湘扶领办发〔2017〕22号)等文件。组织开展精准识贫专项清查行动,坚持实事求是,逐村逐户核实核查,重点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清理出去,将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和大病重病户等“五类人员”按标准和程序纳入进来,做到应出尽出,应进尽进。通过整改,错评户清退67.2万人,漏评户纳入55.82万人,拆分户清理补录后净增加29.01万人。

  5.项目安排不精准的问题。一是指导县市区加强项目库建设。3月31日,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湘政发〔2017〕12号),规划文本中以专栏的形式筛选了产业发展、教育培训、社会保障、改造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生态扶贫等六大类型七大项目,总投资1.12亿元。二是加强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估。《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中,扶贫资金拨付率、资金使用情况和监管情况的分值分别达到了2分、2分和3分。我们将在今年年底进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时,加大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价,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倒逼基层加强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以资金项目效益实现脱贫攻坚成效。三是加强对个案问题整改的指导监督。对于个别地方在脱贫攻坚实际工作中反映出来的个案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新化县财政扶贫资金滞留的问题,该县已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截至2017年6月19日,该县财政扶贫资金累计结余1370.89万元,目前已全部纳入2017年统筹整合范围。四是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联合财政厅等5厅委修订完善了《湖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对公示公告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4-5月,会同省财政厅对国家重点县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开展情况。6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大督查中,把“涉农资金整合、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将审计发现问题反馈至各县市区,责成限期整改,截止6月30日,省审计厅审计1个市和43个县市区发现的591个问题,95%以上已整改到位。年底,将配合省审计厅对25个重点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实现51个重点县审计全覆盖。

  6.资金使用不精准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由省扶贫办和省农村信用联社组成2个专项督查组,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下发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加强金融扶贫政策宣传。印发《扶贫小额信贷项目指导手册》5万份,发到各级党政领导、银行工作人员、扶贫干部,与人民银行长沙中心联合开展金融扶贫宣传月活动,做到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干部懂、群众明。三是暂停分贷统还业务,实行全面整改规范。四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贫困户获得有效金融扶持。明确要求各县要加大户贷户用贷款发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获得面。五是持续开展全省扶贫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问题产生。对于12317扶贫举报电话、各类信访举报等反映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严肃查办,绝不姑息。

  7.措施到户不精准的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帮扶工作水平。编印《湖南脱贫攻坚到户政策口袋书》、《湖南脱贫攻坚工作手册》和《脱贫攻坚到户政策告知书》,市县共翻印200多万份,扶贫干部和贫困群众人手一册,较好地达到了干部掌握政策、群众知晓政策的目的。同时,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扶贫业务培训。4月份以来,为切实抓好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全省县处级以上单位共召开扶贫相关各类会议325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525期,培训扶贫干部20万人次,对400名分管扶贫干部进行了扶贫理论知识测试,有效地提高了扶贫队伍的业务素质。二是加大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力度,增强帮扶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一户一册”、“一户一策”,要求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村支两委干部与贫困户搞好对接如实填写《扶贫手册》,在深入挖掘致贫原因,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结合贫困户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并扎实落实帮扶措施,确保扶贫对象稳定脱贫。三是加强督查巡查和考核力度,增强帮扶工作实效。出台《湖南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和《湖南省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工作方案》,将帮扶工作列入督查巡查重点,采取全面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实地督查与电话抽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等方式,对全省各级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8.因村派人不精准的问题。一是明确规定每个贫困村都有一支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一个帮扶责任人,每个帮扶责任人帮扶最多不超过5户。二是出台《湖南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要求工作队要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因地制宜、因户施策,落实干部结对帮扶,确保扶贫对象稳定脱贫,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三是建立工作队员召回制度。全省调整或召回工作不力的工作队员1279人,纪律处分168人。

  9.脱贫成效不精准的问题。一是开展贫困退出专项清理。4月19日,下发《关于开展对象识别不准和脱贫把关不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贫困退出的标准和程序以及“八个一律不退出”的要求,对2014年至2016年已脱贫的352万贫困人口全面调查核实,共清理出脱贫把关不严的对象39.88万人,其中脱贫质量不高13.11万人、验收程序不规范22.91万人、因灾因病返贫的3.85万人。二是规范贫困退出基础工作。6月底,制作印发了集“贫困户信息卡”、“帮扶措施及走访过程记录卡”、“受益明细登记卡”、“人均纯收入统计卡”、“脱贫退出确认卡”、“备注卡”六卡合一的《精准扶贫手册》,对贫困户的识别、帮扶、脱贫情况实行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三是调整贫困县摘帽滚动计划。5月,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贫困县摘帽“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下发了《关于重新明确上报贫困县摘帽时间的通知》(湘扶领办发〔2017〕18号),对贫困县脱贫摘帽时间依据脱贫攻坚规划重新进行了部署安排,其中花垣、新晃等13个县的摘帽时间由2018年推迟到2019年。四是加强脱贫摘帽工作指导。办党组成员分别联系今年摘帽的12个县,加强对脱贫摘帽工作的指导。

  (三)党组自身建设较薄弱方面

  10.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力量。由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录春同志负责机关党委工作,并担任机关党委书记。二是出台《机关党支部创先争优考核实施办法》。从班子建设、基本制度、基本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作为下年“七一”评选表彰和向上推荐评优的依据。三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订出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配套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关于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的通知》《关于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通知》等四个文件,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在真“学”实“做”上深化拓展,在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上精准发力,推动“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长效。

  11.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不够好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增强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并严格执行到位。今年在研究扶贫资金、会议室基建等重大事项上,均做到了事前沟通协商,充分征求意见,切实做到酝酿不够不上会。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省扶贫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物资采购工作。三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机关财务年初计划讨论研究,年终决算通报公布,定期开展财务清查,适时召开专题会议,财务支出定期公开。四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协商,及时网上公布,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12.政治生态比较差的问题。一是严肃政治纪律,坚决杜绝“七个有之”。严格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有效防止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匿名诬告、制造谣言,收买人心、拉动选票,封官许愿、弹冠相庆,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等七种现象的发生。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开展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年内召开两次高标准的民生生活会,其中一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情况。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决不手软,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到位,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13.个别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方面加强教育引导,办党组一班人带头重温党纪条规,做到讲规矩,守纪律,提高担当责任。另一方面加强党性修养,坚持抵制歪风邪气,敢于与不正之风作斗争。

  (四)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方面

  14.批评与自我批评没能真正开展起来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用好巡视成果,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用起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办党组成员自己动手认真撰写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深刻查摆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在自我批评时,坚持落细落小、见小见事见思想,在开展相互批评时,坚持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搞“一团和气”、当老好人,相互提批评意见3条以上。

  15.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不少于半天。二是不断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方式方法。坚持把专家学者授课、党组自学和中心发言、中心组集中讨论有机结合起来,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题和主线,紧紧围绕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总目标,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引领、带动、示范作用。

  (五)对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紧方面

  16.党委部门虚化的问题。一方面,制定《省扶贫办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党支部工作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具体化明晰化。另一方面,充实机关党委力量。增加一名年轻干部从事机关党委工作,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17.党员学习教育抓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建立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的通知》。二是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方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把理论学习作为重要环节,通过采取领导集中宣讲、专家专题辅导、干部职工研讨、观看影像视频、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红色教育基地、开展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丰富学习教育内容,增强学习吸引力。三是加强学习教育督促检查。建立以考促学工作机制,对各党支部落实学习制度情况、中心组学习情况、党员干部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情况等,采取随机抽考、检查党员干部笔记、查看支部会议记录等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

  18.开展党费清缴工作不积极的问题。一方面,全面开展党费清缴工作。今年2月至3月,我办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要求,对2008年4月1日以来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党费收缴工作机制。各党支部建立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党费工作机制,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六)组织人事工作不规范方面

  19.用人导向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坚持党管干部、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等原则,进一步增强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的透明度,扩大普通群众在选人用人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二是加强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学习。组织人事干部要吃透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召开处室负责人选人用人专题会议,积极组织全办干部学习选人用人政策并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帮助教育。三是严格执行单位考勤制度。不定期对全办干部职工在岗情况进行考勤。根据平时考核,全面掌握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增强选拔任用干部科学性。

  20.研究人事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学习。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资料发放供党组成员学习。二是严格规范程序。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规范我办选人用人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机制。三是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在提交党组会讨论之前,对拟提拔干部人或进一步使用人选进行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21.违规破格提拔的问题。一是结合干部档案整理,对全办干部的任职年限进行梳理,开展合规性审查,完善报批手续。二是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程序提拔使用干部。在今后的处级干部选任中,将在任现职年限足以弥补其违规突破的任职年限作为符合选任资格的前提条件。

  22.因私出国(境)管理欠规范,无个人申请报告,审批混乱,证件集中保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吃透文件精神。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对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通报。二是严格开展清查。目前我办有23名领导干部办有出国(境)证件,共持有有效出国(境)证件34本,做到了因私事出国(境)证件应交尽交。三是出台文件。下发了《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在职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全办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从严审查审批,严格证件管理,及时登记报备。

  23.“三超两乱”清理不彻底,职务设置搞“内部粮票”,违规配备干部,混岗混编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清理“三超两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办机关现有编制54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0名,副处级领导职数9名,实有人员57名(其中1名为省委任命省管干部,3名为2016年军转干部未上编),正处长9名,副处长6名,没有出现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对于巡视指出的问题,我们下一步将尽快落实到位,逐步消化。今后严格按规定向省委组织部报备处级干部异动情况。

  24.档案管理混乱,归档不到位,材料缺失严重的问题。一是明确责任。成立了省扶贫办干部人事档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人事领导何录春同志任组长,人事处长钟永红同志任副组长,人事专干黄颖、余婧同志为组员,并明确相关责任。二是健全制度。完善了《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守则》、《干部档案查借阅制度》等规章制度。三是加强培训。组织相关业务人员经常参加干部管理培训,强化对干部档案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清理档案。对在干部档案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一核实,确定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对干部档案材料查漏补缺,进行收集、归档、整理,并将此项工作尽快落实到位。

  25.借调人员不规范的问题。人事处对跟班学习人员进行了摸底清理,完善相关手续。经办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两位同志清退回原单位。完善了《省扶贫办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各处室申请,省扶贫办党组统一研究,合理安排,从严控制跟班学习的人数,切实加强对跟班学习人员的管理。

  (七)“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26.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3月份,签定省直单位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6月份,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转发《驻在部门及驻省农委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划分》通知。二是统筹谋划部署。办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中心工作,与扶贫开发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三是规范廉政提醒谈话工作流程。5月份,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谈话记录本》,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分层次对问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27.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三转”要求。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省纪委派驻机构实行全覆盖,“三转”彻底整改到位。二是成立机关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5月份,向省直工委报送《关于成立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请示》,加强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责任。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前沿阵地和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构建无死角、全覆盖的党内监督体系。

  28.监督执纪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建章立制。转发《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农委纪检组关于在脱贫攻坚中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的通知》,印发《驻省农委纪检组2017年工作要点》《关于严明脱贫攻坚“三个一律”纪律要求的通知》。全体干部签订拒收红包礼金承诺书,对重要节假日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开展专项督查。根据驻省农委纪检组的部署,6月份,我们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及滞留在宾馆酒店培训、活动、会议节余资金行动,规范资金管理。督促各处室对以各种名目套取资金情况进行自查,要求机关各处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签定承诺书,防止套取资金,消除违规公务开支的隐患。

  (八)资金监管不到位,廉洁风险较突出方面

  29.“条子项目”仍然存在的问题。严格按“因素法”分配扶贫资金。7月份安排中央第二批资金时,贫困县的资金量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的规定,严格按照贫困类型、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年度脱贫任务、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扶贫指标和雨露计划因素、小额信贷贴息因素、风险补偿金因素和贫困倾斜因素进行测算;非贫困县的行业发展指标包括雨露计划因素、小额信贷贴息因素、风险补偿金因素、资金绩效考核奖励因素和贫困倾斜因素等行业指标进行测算。今年“因素分配”共安排资金362288万元,占资金总量的98.24%。

  30.资金监管不到位,“雁过拔毛”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一是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联合省财政厅修订出台了《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划定了专项扶贫资金支出红线,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扶办发〔2017〕2号)。从今年起,全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由县市区审批,报省扶贫办备案。二是进一步加强“雁过拔毛”整治办公室的人员配备和领导力量。三是加大对资金使用的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的力度。今年完成25个贫困县财政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四是加强信访举报。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5月份,省扶贫办开通了12317信访举报专线,对外公布了原纪检监察室办公电话和信访举报专用邮箱,畅通信访举报途径。

  31.机关套取资金严重,开支极不透明的问题。一是严肃财经纪律,烟酒发票一律不得报账。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机关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把关机关培训费、会议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等开支,坚决杜绝以各种名目套取资金的现象。巡视组进驻后至今,我办没有用培训费、会议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等名目套取资金的行为。

  (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方面

  32.“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一是切实精简文件。印发《关于克服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的规定》,组织各处室开展文件专项清理,并从严把关新出台文件,各处室一般性工作部署尽量采用工作任务通知函的方式下达,确保发文数量按照要求递减。据统计,2015年省扶贫办下发文件174个,2016年127个,截止今年7月9日,下发文件77个,发文数量逐年下降。二是切实精简会议。进一步整合会议,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参加人员相同或交叉的会议套开或连续召开。同时,充分利用机关信息化平台作用,发挥电视电话会议的作用,提高会议效率,降低会议成本。

  33.机关工作经费购买高档烟酒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对于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的开支票据,财务一律不予报账。巡视组进驻后至今,我办没有发生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的行为。

  34.高标准接待的问题。财务部门严格审核公务接待费的支出,严格报账程序和手续,将派出单位公函、通知等凭据留作报账依据,确保报账资料完整、齐全,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严格按照《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实行统一定点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严格按照接待标准审核票据,超标准、不合规、票据不全的支出不予报账。

  35.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组织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政策和法规的理解,严格津补贴发放的标准和范围,不得扩大发放标准和范围。

  三、下一步打算

  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办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省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阶段,我办将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提高;对正在整改的,加快推进和督办;对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促整改。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夯实“学”这个基础,抓住“做”这个关键,突出抓好作风建设,不断深化,长期坚持。建立系统完善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交心谈心制度,调整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着力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上下功夫。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结合巡视整改,开展自查自纠,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围绕脱贫攻坚促整改。以49个贫困县为主战场,通过精确瞄准扶贫对象,压实行业扶贫责任、创新社会扶贫机制、完善精准帮扶体系,采取超常规的办法措施,组织动员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因地制宜实施好“五个一批”工程,真正扶到点子上,扶到根子上,确保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三)坚持问题导向促整改。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出台与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配套的项目审核批复、检查验收和责任追究制度措施,有效减少和避免各类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引入第三方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对“12317”扶贫监督举报线索的核查,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在阳光下精准运行。

  (四)坚持真抓实干促整改。在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上不断提升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抓工作落实能力,真情实感抓脱贫,廉洁自律促攻坚,使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扶贫开发新形势、适应精准脱贫新要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办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2214721;

  邮政信箱: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扶贫办(邮编:410011);

  电子邮箱:fpbjgjw@163.com 。

  中共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2017年8月30日

【作者:】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通报 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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