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日讯 据三湘风纪消息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17日至4月1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环境保护厅进行了巡视“回头看”。5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环保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坚决把巡视问题整改作为全厅首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强化政治意识,深刻反思警醒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厅党组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坚持边巡边整,立行立改。巡视反馈后,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一鸥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厅党组认为,巡视反馈严肃指出我厅存在党建工作薄弱、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得不好等问题,符合实际,切中要害。过去多年来,厅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流于形式,一些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思想上存在偏差,不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要求,庸懒散问题较突出。有的“三重一大”事项不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存在以厅务会、现场办公会等代替党组会决定重大事项的情况,反映出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上仍有差距。对此,厅党组认责担责,认罚认干,率先垂范,带领各级领导干部坚决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以对全省环保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政治上更加清醒、态度上更加坚定、行动上更加坚决,主动作为,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来打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层层传导整改压力,积极营造上下联动整改的浓厚氛围。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书记杜家毫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一鸥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任务的统筹推进和督促检查,每周调度督查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印发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了分解细化实化,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承办人和完成时限,印发了巡视整改任务清单。厅党组自觉承担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及时研究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各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各自分管处室和单位的整改。各承办部门集中力量做好整改任务的具体落实,全厅上下都倍感责任担当。

  (三)突出重点攻坚破难,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厅党组紧紧围绕政治巡视的重点任务,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在见人见事上下功夫。在全面调查掌握情况,梳理问题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群策群力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4个,覆盖环保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籍以规范议事原则、考评细则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强化监管督查斩断问题发生链条,严肃执纪追责露头就打以儆效尤。同时,强化责任担当,紧盯重点难点,研究措施办法,强力推进整改,着力破解多年遗留的难点问题。经过努力,整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加大巡视整改力度,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针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42个问题,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一拉条挂帐、分解细化实化任务、调查核实情况、认真进行了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习党内法规条例抓而不实,没有做到入脑入心。

  整改措施:

  1.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着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厅党组领导带头将提高政治站位作为第一要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大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2.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推进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研究制定《厅党组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十项措施》,把“两学一做”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加强政治历练。7月中旬修订《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每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6个专题,集中18天时间,采取专题式集中学习、随机式跟进学习、自主式读书学习的模式,推动学习不断走向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

  3.立即组织“回炉”补课,将失去的“思想阵地”夺回来。7月修订印发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党员干部学习制度》,由厅党组成员带头,以厅党组和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为重点,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参加,进行党的知识、政策法规强化学习,印制出版1000册基层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手册,分发全厅党员干部学习。9月中旬将由厅直属机关党委统一组织考试,达不到要求者责令停岗整训。

  (二)议事规则不完善,早期存在有的“三重一大”事项不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以厅务会、现场办公会等代替党组会决定重大事项的情况。

  整改措施:

  进一步完善厅党组会议事制度,7月中旬重新修订完善了《湖南省环保厅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所有“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研究决策,决不允许以厅务会、现场办公会代替党组会集体讨论的情况出现,厅办公室负责监督把关。

  (三)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围绕“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奋斗目标主动谋划不够。

  整改措施:

  1.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6月份对2017年全省66项生态体制改革项目进行了专题调度,7月份省环保厅拟定了《湖南省生态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17-2021)》;成立实体机构,强化组织领导,5月1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51号),正式成立以达哲省长为组长、向群常务副省长为副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以组织力促执行力。

  2.全力打好“环境治理战役”。5月20日,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如何推进环境治理等“三大战役”, 6月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环境治理战役“夏季攻势”动员大会,达哲省长向14个市州、12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办环境治理的任务清单,在全省展开了环境治理战役。

  3.广泛开展“我为打赢环境治理战役,着力建设生态强省献良策”活动。6月份,在全省环保系统征集到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战略定位,环境治理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工程,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报告90篇,建议227条,将进一步梳理吸纳用以指导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四)不思进取、活力不足的现象在一些党员干部中明显存在,如在洞庭湖水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上,向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不够。

  整改措施:

  1.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严格纪律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

  2.建立干部培养长效机制,制定了《2017-2020年省环保厅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对不同层级、不同学历干部进行分类培养,对机关副处以上干部3年轮训一遍,力争用2至3年时间,改善队伍结构、提升干部素质。

  3.采取问卷调查、谈话谈心、座谈交流等形式,于7月底全面听取了一次干部的想法;10月份结合干部意愿,全面开展一次轮岗交流,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4.在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上,积极配合省洞庭湖办工作,持续开展洞庭湖区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组织实施《洞庭湖经济区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及西毛里湖、铁山水库等7个水质较好湖泊的保护,督促指导洞庭湖区的常德市、益阳市、岳阳市3市制订出台水体达标方案,截至2017年6月30日,3个市水体达标方案均已由当地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并公开发布。推动汨罗江、皂市水库等流域水污染防治纳入到2017年度中央项目库。

  (五)在推动落实《水污染防止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面的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在大气、土壤重金属治理等方面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措施:

  1.层层传导压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省环监局每月定期调度,对全省行政处罚数量、罚款金额、重大案件办理等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情况在全省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每半年对全省执法整体情况进行汇总调度,以正式文件向14个市州环保局通报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持续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大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土壤环境管理处及时掌握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度情况,建立月调度机制,自2017年7月开始,每月5日前督促各市州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情况。

  3.大气环境管理处印发了《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各市州政府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6月5日,省政府召开了环境治理“夏季攻势”动员会,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月调度制度》。

  4.水环境管理处全面推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出台《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方案》(湘环函〔2017〕403号),铺排项目511个,将污染治理的责任和任务压实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厅机关加强了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环境质量出现恶化的地区向地方人民政府下达了警示函,督促其加快治理工作进展。

  (六)少数党组成员对联系的基层党组织、分管的处室从严要求不够,压力层层传导不到位。

  整改措施:

  1.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坚持领导带头、做出示范的要求,建立了厅党组成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5月份以来,每名班子成员均到联系指导分管领域党支部上党课1次以上。5月26日,厅党组会议要求厅党组成员下半年到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工作2次以上。每季度听取联系单位学习教育情况汇报1次以上,指导并参加联系点党委(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督促指导联系单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2. 对照省委巡视、审计检查和中央环保督查等反馈指出的问题领帐认帐,党组成员对自己所分管的领域涉及的问题与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在从严格管理、压力传导等方面开展自我检讨,切实找准问题,并在党组民主生活会或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上做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上存在偏差,不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要求,个别领导干部以圈阅呈批件的方式决定重大事项。

  整改措施:

  1.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三个不直接分管”要求,进一步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召开厅党组会研究确定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财务部门在办理款项时承办单位必须提供厅党组会会议记录复印件或会议纪要,运用制度坚决杜绝以圈阅呈批件等违规方式决定重大事项的问题再次发生。

  (八)南岳国家空气背景站附属工程、装修工程、物资采购等存有在供应商尚未提供发票就支付了全部货款的情况。

  整改措施:

  厅党组于2015年要求规划财务处牵头组织了内部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形成处理意见并致函省财政厅(湘环函〔2015〕569号),省财政厅已正式复函(湘财建函〔2016〕5号)。今年6至7月份规划财务处组织力量查阅了该项目近两年的账务资料凭据,向经办人员核实有关情况,并组织开展整改工作。经查实,相关单位已补交税款共计55.8万元,并补齐了相关发票。目前,南岳站正在组织竣工结算。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概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九)落实中央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不到位,少数二级机构在宣布取消收费后仍有资金入帐。

  整改措施:

  经查实所属二级机构在宣布取消收费后未再与新受理项目的任何单位签订收费合同。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收费情况为在停止收费规定出台之前所签订项目合同尾款,该收费符合相关规定。我厅将严格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或取消涉企收费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收费”、“无依据收费”。同时,将通过设立厅内部审计及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公室等改革方案,开展内部审计,切实加强对各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管力度。

  (十)执法监督不严,原则性不强,2014年环境监察局立案查处的常德市鼎盛合力机械有限公司和衡东县合桥无害化垃圾综合处理场2起环境违法案件,处罚过程中有变更情况。

  整改措施:

  1. 6月份,组织调阅2个案件档案资料,由经办人对案件进行梳理,形成了《关于常德市鼎城合力机械有限公司和衡东县合桥无害化垃圾综合处理场两起行政处罚案件的说明》。关于行政处罚偏轻的问题,在办理常德市鼎城合力机械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预处罚,在接到当事人陈述和当地环保部门请示后,组织案审会进行讨论,对企业提出的违法行为认定方面的异议予以确认和纠正,同时考虑企业已停止生产,积极整改,即将搬迁,今后将无法继续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等因素,同意在处罚金额上予以适当调整。在企业向省政府法制办申请复议后,省法制办考虑到企业已实施停产关闭,且实施了最严厉的处罚,应从服务企业发展的角度处罚,特主持调解,同意在企业实施关闭后,有条件免除部分处罚金额。

  在办理衡东县合桥无害化垃圾综合处理场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长期恶意违法行为,为达到对其惩处之目的,在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时,拟对其实施25万顶格处罚,同时致函衡东县人民政府,要求督促落实整改并实施责任追究。该场立即停止并纠正了违法行为;衡东县人民政府对行管人员进行了问责;衡东县住建局报送了《整改报告》,请求免于处罚。执法部门组织案审会进行讨论,经集体研究决定,对《整改报告》中部分申诉事项予以采纳,不予实施顶格处罚,作出了适当减轻经济处罚的决定。

  2. 7月12日,我厅组织常德市环保局、鼎城区环保局对常德市鼎城合力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后督查,该企业已落实整改措施,并出具后督查报告;组织衡阳市环保局、衡东县环保局对衡东县合桥无害化垃圾综合处理进行后督查,该企业已落实整改措施,并出具后督查报告。

  3. 7月13日,厅法制宣传处组织召开2个案件复查会议,厅环监局、地方环保部门及2位专家参会,分析讨论了案情,查找了问题,对照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和总结,提出了改进措施。13日下午,厅环监局组织召开了两起案件办理情况通报会,两位经办人深刻进行了书面检查,环监局下发了《关于两起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的通报》,要求引以为鉴,举一反三。根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高环境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厅环境监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双随机”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办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十一)对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具体违纪违法案例和2016年省人大环资委调研报告中列举的具体违法违纪案例督察处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

  1.2017年5月底,省环监局受领整改任务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责任分工并会同水环境管理处开展联合会商,对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提出的117个具体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发现还有41个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同时将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全省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中提出的具体案例与117个问题进行比对,另查找出117个问题之外的11个问题,均列入清单。

  2.2017年6月,按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问题梳理情况,向各市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7〕345号),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加强部门协调,严格环境执法,明确责任人员,加快推进未完成项目的整改进度,同时建立定期调度制度。

  3.各市州环保局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向各级政府进行汇报,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问题清单逐一落实,并将最新的整改进度情况收集上报。截止7月6日,117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87个,剩余30个问题均处于整治中,其中3个问题已进入整改收尾阶段,将于近期完成,6个问题将于2017年底前完成。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全省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中另增加的11个问题中,4个工业企业排污问题和2个流域性综合治理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4.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督查调度力度,对每一个问题紧抓不放,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加快推进,直至完成整改销号为止。

  (十二)党建工作没有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考核。

  整改措施:

  1.厅党组从选强配齐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干部入手强化党建工作。研究确定了以“争创合格支部、争做合格干部、争当合格党员”为抓手,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核心,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按照“四学四做五化三改三抓”的工作思路,坚持常态化、重创新、抓整改、建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

  2.6月28日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一鸥同志亲自参加厅机关、直管单位支部书记和二级单位党委书记(总支书记)述职述评,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并进行了点评。

  3.落实“一岗双责”抓工作指导。党组、党委(总支)坚持把推进学习教育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厅党组正式决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2次以上,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厅党组成员和厅直属单位党委(总支)委员都下沉到所联系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每月全程参加或临机检查基层党支部活动不得少于5个单位次;厅直属机关党委每月全程参加或临机检查基层党支部活动不得少于6个单位次,及时转发先进典型经验、指出问题与不足,厅直属机关党委每半年对各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1次通报。

  4.7月份拟制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党建工作评定细则》,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成效初步显现。

  (十三)厅党组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问题整改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

  8月中下旬厅党组拟召开一次“红脸出汗有辣味”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将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中央环保督查查找的问题一一列举出来,党组成员按照各自分管领域把问题认领回去,刀刃向内认真剖析,并逐一提出整改打算或建议;党组成员相互之间要开展健康的思想斗争,有血有肉地帮助同志指出问题,切实做到涤荡心灵、认清问题、找准根源、统一思想。

  (十四)有的党组成员未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

  整改措施:

  1.厅党组研究制定《厅领导班子成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分工》明确党组成员具体联系的支部。要求党组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时必须做到:督促联系点党支部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参加联系点组织的专题学习讨论1次以上;党组成员到联系点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党组成员每年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1篇以上。

  2.5月份以来,厅党组成员均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参加所在支部和联系点的学习讨论、党日活动。

  3.建立了联络员制度。确定党组成员所在联系点党支部书记为联络员,负责及时向在本支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党组成员通报支部活动安排,当出现“工学矛盾”应适时调整活动时间,做到长计划短安排。

  4.建立提示预警机制。厅直属机关党委每年9月份通过湘直党建平台等检查厅党组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对没有落实的同志进行提醒。

  (十五)重业务轻党建,虽然分处室设立了党支部并由处长兼任党支部书记,但支部书记花在党建工作上的时间少。

  整改措施:

  1.5月份以来,机关所有党支部均落实了每月1天的党日活动,严格按规定动作开展“三会一课”。

  2.定期组织督查。2017年6月28日,厅直属机关党委对所属机关党支部,直属单位党委、总支及其所属支部的台账,湘直党建平台内容进行了集中展示与检查,对存有问题的单位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同时,组织厅系统的党务干部学习观摩了先进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

  3.推进基本制度规定体系化。已要求各党支部要不折不扣地抓好组织制度落实。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1次以上,全年不得少于4次;支部委员会每月1次,全年不得少于12次;党课每季度1次以上,全年不得少于4次;组织生活会一般一年1次,在确保时间的基础上各级党委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开展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建立专门的学习记录本,每次活动均要在湘直党建平台上发布。党支部每年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向支部党员公布,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上级党组织要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纠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年底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党建工作评定细则》对各支部落实制度规定情况组织考核。

  4.按照“一单三制”抓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整改为主攻方向,将问题整改贯穿始终,做到快改、真改、彻底改。对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在各级党组织统一推行“一单三制”抓整改的做法,建立问题清单,采取台账制、交办制、销号制管理办法,做到交办一个、完成一个、销勾一个。

  5.按照“一考三查”抓督导评估。实施“一考三查”抓督导,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厅直属机关党委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交互式抽查,采取专项抽查的办法开展年度核实评估工作,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督导。

  6.11月份组织全厅支部书记党建业务知识统一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任职提拔资格综合评定条件。

  (十六)部分党员不能准确答出自己的入党时间。

  整改措施:

  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各基层党支部从6月开始每月相对固定1天为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以党支部或党小组集中开展活动。支部主题党日紧扣“两学一做”主题,重点围绕“记得入党时间、牢记入党誓词、记得交纳党费、记得转移组织关系、记得参加‘三会一课’、记得开展自我反省、记得为组织当参谋提建议、记得联系服务群众”“八个记得”的主要内容开展基本活动。

  (十七)个别二级机构的负责人完全漠视自己党员身份,不能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整改措施:

  1.紧扣六大纪律严肃执纪问责。紧紧扣住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强纪律教育,强化严肃执纪。坚持挺纪在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一量到底,动辄则咎,要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2.持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教育。将从严治党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体现到“三会一课”中,反复抓抓反复。厅直属机关党委收集了部分二级机构负责人违纪被查处的案例撰写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教育学习材料》下发各支部组织教育。

  (十八)个别二级单位负责人对巡视期间工作有抵触情绪,报送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接受检查不积极不配合。

  整改措施:

  1.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就当事人存在的态度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2.借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增强对政治巡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3.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厅属系统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严格按程序审批干部职工请假、休假事项。

  (十九)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到位。

  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持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要求,把从严审核把关贯穿到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的全过程。

  2.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湘组〔2017〕28号)要求,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详实记录厅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备案管理,自觉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和倒查追责,有效防止厅系统干部“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

  3.修订完善《省环保厅人事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厅直属各单位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明确群团组织负责人(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等)的选任程序,充分体现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

  (二十)干部交流力度弱,多数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省环保厅人事工作管理办法》,推进和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2.启动干部队伍现状调研,对厅机关干部任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对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工作,全面摸清机关干部任职情况;10月份左右,采取调整与职位补缺、跨处室(单位)交流和处室内部岗位分工调整的形式,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在同一岗位满一定年限的处级、科级干部分批次、分层次进行轮岗。

  3.结合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厅机关、厅直属单位与市州环保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制度,逐步扩大干部交流的广度和深度。

  (二十一)自行设置领导机构和职务。有的岗位名称与“三定”方案不符。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省编制部门的正式批复文件要求,设置领导机构和领导职务,对存有的问题迅速予以纠正。

  2.主动对接省编制和人社部门,厘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领导职务的关系,严格按照要求设置机构及领导职务。

  3.对厅直属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情况进行清查摸底,对未报厅人事处或省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批准而设置的机构,一律予以纠正。

  4.修订完善《省环保厅人事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厅属二级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报审备案制度。

  (二十二)二级单位有的超职数配备干部,有的单位在领导职数内超配岗位。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省环保厅人事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编制部门正式批复文件配备领导职数,定期开展“三超两乱”清理检查,杜绝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现象。

  2.对超配现象结合党委换届、干部交流轮岗或环保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进行消化。

  (二十三)混编混岗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

  1.对厅机关、直管单位混编混岗、编外用人情况进行彻查摸底,目前已暂停编外用人审批工作。按照一人一策的方法,分别作出清退、调整归位、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处理。

  2.在下半年厅系统干部进行调整交流时,对符合相关任职条件的干部,按照人岗相适、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人事调整,逐步解决混编混岗的问题。

  3.研究制定《省环保厅系统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省环保厅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厅机关、直管单位编外用人数量,完善审批程序,加强人员管理,规范编外用人。

  (二十四)事业单位招聘规则有待完善,如2014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面试中,9名面试考官中有8名为环保厅机关及二级单位领导干部。

  整改措施:

  1.对2014年以前我厅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2.严格按照2014年我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从2016年以来,我厅事业单位招聘严格按照命题制卷、阅卷评分、面试测评、加强保密等各环节操作,确保了考试的公平公正,没有信访、投诉等社会各方面不良反映。今年,我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进展顺利,社会反响良好。

  (二十五)干部档案管理不严谨,个别人员身份涉嫌造假。

  整改措施:

  1.对个别干部身份涉嫌造假的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与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管理局进行了沟通汇报,请其按相关政策对该名干部身份问题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按照《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中组发〔2015〕23号)文件精神,对当事人给予处理。

  2.组织启动了对厅机关干部档案的全面清理,查漏补缺,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强化人事档案日常动态管理。

  (二十六)厅党组、纪检组对下级教育监管不力,环保系统违纪违规案件多发频发,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把项目审批关;增加项目管理透明度,项目安排全过程公开;按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包括构建并完善省级项目储备库,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3.8月份成立厅内部审计与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机构,严格管理项目资金。

  4.8月份商省财政厅进一步修改完善《湖南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二十七)2011年至2015年,环保厅先后给郴州市安排重金属治理项目151个,而在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短短一年时间里,郴州市环保局原局长李来华等4名市县环保局长相继落马,环保厅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一步规范和监管环保项目审批、资金安排使用方面动作迟缓。

  整改措施:

  1.6月对情况进行摸底,要求各市、州对2011年以来的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验收情况开展自查,结合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核实项目进展情况底数。

  2.2017年下半年由厅内部审计与项目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2011年以来的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时限仍未完成验收的项目资金收回。

  3.在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项目验收情况与来年资金申请挂钩,分档次对项目验收不理想的地区,按照暂缓发放已申报项目资金、暂停申报来年环保专项资金、收回过期资金等方式进行约束,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申请验收。

  4.8月商省财政厅进一步修改完善《湖南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二十八)对上轮巡视组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力,群众反映个别人员存在收受红包礼金、打牌的现象。

  整改措施:

  1.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将政治思想工作摆在首位,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日活动制度,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要坚持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人员思想动态。党支部支委成员(党小组长)每年与所属支部(党小组)党员例行谈心、谈话不得少于2次,如有其它情况应及时找当事人进行谈话,跟踪掌握情况。

  2.开展专项整治,定期走访调查。在厅系统开展收受红包礼金、打牌赌博专项清查整治,同时从7月开始各支部要加强对所属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定期开展家庭走访活动和开展家庭联谊活动,以净化党员干部的交际圈;针对敏感岗位人员定期到企业、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开展问卷调查,及时掌握个别人员收受红包礼金和打牌赌博等问题并予以惩处。

  3.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在公众网络平台公布各级纪检机构电话、邮箱,在各单位办公楼设置举报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二十九)厅党组和厅纪检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担当不够。

  整改措施:

  在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查处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厅党组会议事制度,严肃厘清厅党组会、厅务会和现场办公会的议事内容,严格审核厅党组会、厅务会和现场办公会的议题,不折不扣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

  (三十)对二级单位公款私存的问题,查办不深入、取证不完善、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

  驻厅纪检组将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开展核查处理。同时,我厅将在制度上加以规范,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一是按照财政的统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健全与细化经济活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收支业务的管理和控制,防止财务风险;二是设立厅内部审计及环保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直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进一步加强对各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管力度。

  (三十一)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

  由驻厅纪检组牵头,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关于在厅机关及二级单位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绩效工资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由驻厅纪检组统一组织,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2013年以来发放的津补贴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目前,已查实情况正在确定处理方案。下一步将进行建章立制,出台厅机关《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管理办法》。

  (三十二)违规组织到风景名胜区开会。2014年以来,先后有二级机构3次组织到南岳开会。

  整改措施:

  1.厅办公室将严格会议审批审查。进一步精简会议,严格按照年度会议计划召开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

  2.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将加强对南岳分站的管理,坚决拒绝和杜绝我省环保系统的单位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现象发生。

  (三十三)违规审批。一些企业在未按规定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情况下通过审查,且安排了环保专项资金。

  整改措施:

  1.《湖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湘财建〔2015〕100号)规定“申报项目总投资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总投资30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供项目技术方案”,没有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具体要求。同时《管理办法》还指出“按规定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需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即在项目申报环节,对于按规定不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不做环评要求,只是项目在具体施工中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2.根据巡视意见,我厅相关处室立行立改,做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起草了《湖南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程》及《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规程》等文件,对专项资金管理涉及的处室明确了相应职责和程序,从项目库构建、资金预算管理、分配、申报、审批、绩效管理、公开与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基本覆盖了专项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力求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二是在组织专家从严审查的基础上,分别完成省级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的构建,并已完成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申报纳入工作。三是拟于8月设立“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内部审计及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

  (三十四)疏于监管。项目资金拨付后,对资金监管不到位,验收不及时、不严格。

  整改措施:

  1.已向各市州、省直管县环保局下发《关于报送项目验收情况、切实加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管的通知》(湘环函〔2017〕374号),对各市州自2012年以来的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验收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清理、自查、摸底,对加强项目监管、验收提出具体要求,拟对超过两年未能启动、无法实施或项目实施完有结余的资金,由财政收回统筹调整到其他项目使用。同时,我厅计划在下半年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进度,尽快申请验收。

  2.下一步,我们将商财政对2015年出台的《湖南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落实资金监管责任,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十五)违规照顾安排。2015年环保厅安排给长沙环保职院的污水环境管理处理系统改造资金与环保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不符。

  整改措施:

  按照巡视整改的要求,我厅相关处室赴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现场核查了学院污水处理系统改造、运行及履行教学职能等情况,查看了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凭证。经核实,长沙环保职院污水处理系统改造资金分别用于污水处理系统电增容改造及污水处理系统改造,自2017年4月底完成改造后,污水处理系统运转正常,运行记录较完整,保障了项目绩效。同时,该项目作为环保职院重要的教学实践基地及环境教育科普基地,为该院师生开展教学、工程实践、各类培训提供了实训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达到了强化学院环保能力建设及支持学院教学设施、提升教学水平的目的。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规范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杜绝类似照顾性安排。

  (三十六)行政审批随意。一些项目违反了危废“临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的规定。

  整改措施:

  1.立即停止超期企业的危险废物试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制定下发《关于明确新建危险物经营项目试生产期间发放临时经营许可事项的通知》对我省危险废物试生产经营许可相关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2.立即对2013年以来危险废物试生产临时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情况进行清理。经查实,从2013年至2017年4月底,共对35家企业发放了试生产临时经营许可证,其中7家企业先后换发试生产临时经营许可证5次以上(持证时间超1年),1家先后换发15次。其原因是企业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无法取得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发15次的企业当时是我省唯一一家建成投产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旦无证造成停产我省危险废物终端处置将无处可去,因此我厅在该公司相关设施设备符合环保标准的前提下,予以多次换发临时许可证。

  3.目前,超期的7家企业中2家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获得了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家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正在申请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家已停发危险废物试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十七)一般性购置或无关支出挤入环保专项资金。

  整改措施:

  1.2016年以前,我厅负责分配的专项资金包括环境污染治理专项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与运营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均来源于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与运营专项,主要包括①辐射能力建设、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应急能力建设中给市县环保部门配备专项辐射、监测、应急办公设备等;②环保专项能力建设结余资金用于弥补厅机关能力建设经费不足;③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给予我省援助的吐鲁番和山南地区一定的援助支持;④拨付环保产业协会及环境科学学会的科研课题资金等。这些支出基本符合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与运营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2.根据巡视要求,规财处已经起草了《湖南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程》拟于8月出台,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及管理流程,从资金预算管理、申报、审批、绩效管理、公开与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防止一般性购置和无关支出挤占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效益。

  (三十八)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对可进行多来源采购的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整改措施:

  1.2014-2016年我厅系统财务中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主要为国控重点污染源第三方监控、水质自动站第三方运营及信息中心部分运维类项目。这些项目在综合考虑保障运维服务的连续性、业务功能拓展性、经费节约等方面,经过专家讨论后认为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为最佳方式,并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报批,网上公示无异议,法定程序到位。

  2.巡视指出此问题后,我厅已于6月份启动《湖南省环保厅政府采购管理细则》的制定工作,拟从制度层面加强对单一来源采购的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予以审批,同时从采购人提出申请、公示、组织论证、拟定采购方案、协商和公布成交结果六个步骤规范采购程序,严格控制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数量和金额,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单一来源采购行为。

  (三十九)评选“走出去”环保先进企业不规范。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被评为先进企业并得到每个20万元的奖励。

  整改措施:

  1.严格按规范组织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坚持由我厅与财政厅共同发文组织申报。并经市州环保财政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评选。对评选的先进单位与财政厅联合发文表彰。

  2.严格按照程序评审,与财政厅共同组织对申报单位的评审、评分和评定工作。今后的评选工作邀请厅纪检监察派人全程参与监督,确保评选公开、公正。

  3.已于6月责成华时捷环保科技公司、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完善“走出去”先进单位评选发票资料及情况说明。

  4.6月23日,组织评审专家对专家评分表个别评分值有变动地方进行核实,并做出情况说明。经核实,参评专家对申报材料初评时,曾以企业提供发票额作为收入标准评分。后发现有些大型企业没有提供发票,部分企业提供发票不全,主要原因是因为受经济下行影响,企业签约的部分项目未能按照合同金额在2015年完成收款,导致企业当年开具发票金额低于合同金额。经参评专家讨论,确定统一根据企业提供合同金额、财务审计报表以及发票额,综合确定企业收入,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评分,因此出现了评分表中个别改动情况。

  (四十)业务培训政出多门、经费控制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

  1.加强公务接待费的管理,明确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由厅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具体接待范围、规格、标准和审批流程按照《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公务接待费用的报销均需附公函和接待审批单。

  2.实行厅直管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加强对各单位财务的指导和监督,方案拟于近期提交厅党组会研究。加强会计基础工作,6月9日组织对厅机关各处室报账联络员进行了培训,确保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能得到充分有效的贯彻实施。

  3.严格执行《湖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内部控制制度》,厅机关各处室每年年底前制定下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报人事教育处汇总,经厅办公会或厅务会审定后执行。严格控制培训数量、规模和费用,原则上各处室不再在培训计划外另行安排培训。培训费纳入厅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

  (四十一)2015年举办的两期县市区环保局培训班,实到人数少于应到人数,而承办单位均按应到人数报账,且无开支明细。

  整改措施:

  1.将2015年第一、二期县市区环保局长培训班多拨付的培训经费用于2017年的环保局长培训班中,直接减拨2017年环保局长培训班的工作经费。

  2.加强与规财处沟通配合,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报账需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拟定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和培训资金管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四十二)基建维修、车辆维修、物资采购中存在漏洞,个别二级机构未执行车辆定点维修规定。

  整改措施:

  针对反馈的具体情况前期进行了市场调查,据此建立完善了基建维修、物资采购制度,加强监管。修订《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严格履行保修审批程序,并送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重点完善对车辆的维修维护审批制度。

  三、进一步明确责任,认真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的落实

  历经两个多月,虽然我厅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成果只是阶段性的,离省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我们将坚持镜头不换、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厅,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干部队伍。下一步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工作要深化固化,坚决防止问题反弹。要通过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并建立长效机制;对一些在巡视整改期间由于种种原因而难以整改到位的工作,以高度的政治担当,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效果,接受省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检验。

  一是在推进干部调整交流上,由刘群副厅长负责,人事教育处牵头,加快推进岗位交流和厅机关、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

  二是在案件查处工作上,由王芳柏组长负责,纪检组牵头,对问题线索按程序抓紧进行调查处理。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

  三是在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整顿上,由刘群副厅长负责,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牵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抓好教育引导、查摆问题、整改提高、民主评议等环节工作,重点解决工作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

  四是在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上,由谢立副厅长负责,环境监察局牵头,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量提高办案质量的通知》抓好落实。由于该项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力争年内取得突出成效。

  五是在规范经费开支问题的处理上,由谢立副厅长负责,规划财务处牵头,加大核查力度,加快问题处理,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做好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 0731-85698056;

  邮政信箱:长沙市万家丽中路3段118号;

  电子邮箱:hnhbjgdw@163.com。

  中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

  2017年8月30日

【作者:】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环境保护厅 巡视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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